一、制定背景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道路现状及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优化调整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限制通行时段、区域及路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制定本《通告》。
二、目标任务
为实施县委县政府“三大战略”,加快打造幸福宜居的世界瓷都,从交通运行安全、路网运行均衡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区域及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行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提升交通安全的需要,是优化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的需要,是保障居民日常正常出行与生活环境的需要。
三、主要内容
该《通告》明确规定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挂车、教练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等车辆,在德化市政辖区范围道路及南三环、北三环、城东开发区等重点路段限行;在道路车流、人流高峰期(周末除外),即7:30—8:10、11:30—12:20、13:10—14:30、17:30—18:20(夏令时)/ 17:10—18:00(冬令时)限行;限行时段外实行限速行驶,三环路以内限速30km/h,三环路以外(含三环路)及城东开发区限速40km/h。
四、解决的问题
对部分区域及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行,既能提升交通安全性,又能均衡交通流,将大幅提升沿线居民的出行与生活环境,还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通行,服从公安交警和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路段。
联系人:刘先生 13799591918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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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采取限行限速的通告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