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9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6〕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07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6-01-07 08:40
泉州原水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划拨泉州市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泉原水〔2025〕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龙门滩镇硕儒村的国有建设用地0.6150公顷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泉州市德化X329县道龙门滩一级水库大坝段改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卫生和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项目建设的相关费、税按有关规定缴纳。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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