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900-2025-00154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5〕20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7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至龙津桥便道土石方处置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5-07-17 16:36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德化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至龙津桥便道土石方处置方案的请示》(德自然资〔2025〕20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德化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至龙津桥便道土石方处置方案》(以下简称处置方案)。
二、请按照批复的处置方案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处置方案内容,若确需变更的,按程序依法依规报批。
此复。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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