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9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德政〔2023〕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因德化县笔石山老旧城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东至隆中路、北至隆中小区、西至毕石山小区、南至城南嘉园,具体征收范围以《德化县笔石山老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3522774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现场办公地址:中共德化县委党校西侧教学楼一楼。
四、签约期限:2023年3月开始,具体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期限的时间节点和房屋搬迁腾空并交付验收合格的截止时限将另行公告。
五、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件:德化县笔石山老旧城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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