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500-2019-00041
- 备注/文号:德政〔2019〕14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7
因德化县世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德化县浔北西路(世科段)两侧、东至世科大樟树旁、西至唐寨山路口、南至浐溪、北至唐寨山下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3522774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现场办公地址:德化县浔中镇世科村民活动中心四楼。
四、签约期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交付验收合格的规定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件:德化县世科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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