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500-2018-00099
    • 备注/文号:德政〔2018〕2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2
    德化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
    时间:2018-07-12 10:00

     

    因德化县霞田文体园区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范围:东至金锁居民区旁,西至县科技局旁,南至南三环路旁,北至创意集团后侧(具体以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德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595-23522774。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现场办公地址:县委党校办公楼一楼,电话:0595-23596669。

    四、签约期限: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交付验收合格的时间阶段分为:第一阶段(提前批次)为2018年7月15日0时到2018年8月31日24时止;第二阶段(按时批次)为2018年9月1日0时到2018年9月30日24时止;2018年9月30日24时后视为逾期。

    五、安置顺序号的确定办法由霞田文体园区项目指挥部研究执行。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决定

     

    附件:德化县霞田文体园区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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