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3000-2023-00103
- 备注/文号:德政〔2023〕84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5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县文旅局组织开展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评选,经项目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验、专家评审、公示,现将列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14个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和传承,大力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
附件:德化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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