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300-2025-00244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5〕34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T2025(工业)001号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批复
    时间:2025-11-07 16:07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T2025(工业)001号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请示》(德自然资〔2025〕3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化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T2025(工业)001号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申请,同时将该工业用地规划条件主要指标变更为:2.0≤容积率≤4.0,40%≤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45米。

      二、你单位要严格做好规划组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不得随意修改各项技术指标。确需变更,必须按程序报批。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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