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300-2025-00169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5〕24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1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国宝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5-08-11 15:38

    国宝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申请批准德化县国宝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国政〔2025〕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化县国宝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对德化县国宝水厂工程建设项目地块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和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三、在规划区土地开发建设过程中,建设用地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四、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等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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