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500-2024-00170
- 备注/文号:德政〔2024〕13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2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1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2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公开招标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闽财债券〔2024〕21号)、(闽财债券〔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情况,现提交审议。
一、2023年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
至2023年12月,全县政府债务余额986805万元(一般债务340323万元、专项债务646482万元),低于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债务限额1057353万元(一般债务368977万元、专项债务688376万元)。
二、2024年政府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
(一)2024年政府债务余额
预计至2024年12月,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1233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5718万元、专项债务757611万元(考虑到第四季度发行债券和外债利率问题,具体数据以决算为准),政府举债规模适度,债务风险可控。
(二)省财政厅核定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3年债务限额1057353万元,加上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143219万元(一般债务13964万元、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务限额11498万元、专项债务117757万元),2024年债务总限额1200572万元(一般债务394439万元、专项债务806133万元),具体限额以省财政厅下达的核定文件为准。
(三)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使用安排计划
1.拟安排一般债券资金支出13964万元,其中:中小学义务教育教学楼及基础设施建设(五中新寨校区、凤洋片区学校、新寨小学、乐陶中学等)项目10000万元;省道干线联二线德化半林至盖德路段道路及附属工程项目2964万元;北环路立交桥道路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000万元。
2.拟安排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11498万元,其中: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贡献奖、特别扶助等2082万元;保洁专项经费(包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6308万元;路灯及夜景电费600万元;公交车运营补助1329万元;对口支援专项资金1179万元。
3.拟安排专项债券资金支出117757万元,其中:工业园区标准化试点园区建设项目21000万元、大坂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7500万元、紫洋陶瓷科技文化产业园项目10500万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0000万元、蒲坂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项目8757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县医院城东院区项目7500万元、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6000万元、城东工业区新材料产业园项目5000万元、古洋片区标准厂房项目5000万元、城东四期古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500万元、中医院综合楼项目3250万元、世科棚户区改造项目(泮山书苑、水岸林邸)2500万元、职业技术学校二期控规用地建设项目工程2500万元、蕉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2000万元、城东工业园区三期标准化厂房1750万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000万元。
三、政府债务管理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履行法定限额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在省级核定的新增债务限额举借债务,及时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在下达的限额内提出我县新增债务限额使用方案,严格将新增债务限额用于上级审定的债券项目,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报省财政厅备案,确保债务风险可管控、可预警、可处置,有效预防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妥处理好扩大有效投资促发展与管控债务规模防风险的关系。
二是遵照支持领域安排债券资金。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坚持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原则,按照轻重缓急,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教育、乡村振兴、公路运输、医疗卫生和社会事业等民生重点领域支出。
三是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继续实行“周统计、月通报”机制,在符合债券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督促项目单位狠抓落实,既要防止“项目等钱”,也不能“以拨代支”“一拨了之”等行为,及时梳理项目难点堵点,采取可行措施和全面压实主体责任,严禁资金沉淀或闲置,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是强化债券资金全链条监管。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监管、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强化“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将债券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范围,全生命周期掌握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情况等,提高“债务、资产、收益”转化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请予审议。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8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15号)
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4〕21号)
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公开招标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闽财债券〔2024〕21号)、(闽财债券〔2024〕22号)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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