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300-2025-00252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5〕39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7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龙浔镇公益性公墓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5-12-17 09:13
龙浔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划拨德化县龙浔镇公益性公墓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德龙政〔2025〕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龙浔镇丁墘村、大坂村的国有建设用地1.3309公顷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给你单位作为德化县龙浔镇公益性公墓工程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卫生和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报批。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项目建设的相关费、税按有关规定缴纳。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