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3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1〕7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1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挂牌出让T2019(工业)026、037号、T2020(工业)031、039-043号、C2020(工业)004、006、012-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1-01-22 17:14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公开挂牌出让T2019(工业)026、037号、T2020(工业)031、039-043号、C2020(工业)004、006、012-0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德自然资〔202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出让方案,公开网上挂牌出让该12宗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12宗地位置、出让面积详见附件,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条件为净地(现状土地)。

      二、产业类型

      详见附件。

      三、准入条件

      详见附件。

      四、规划设计条件

      按照你局出具的规划指标函执行。

      五、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前应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按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六、开竣工时限

      竞得后1年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3年。

      七、出让起始价及竞得人确认

      (一)该12宗地的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详见附件。

      (二)该12宗地使用权按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八、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九、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你局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你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得人在缴清成交价款(及滞纳金)后应配合你局做好交地事宜。

      (三)该12宗地应在约定的建设期限内开工、竣工,违约的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处置。

      (四)《德化县城区规划区内工业用地管理补充规定》(德政办〔2013〕192号)和《德化县建设用地全流程监管实施方案》(德政〔2020〕95号)所有要求适合于该12宗地,其中T2019(工业)026号宗地交地后第4年至第6年连续3年每年亩均纳税未达到人民币20万元的、T2019(工业)037号宗地交地后第1年至第3年连续3年每年亩均纳税未达到人民币10万元的以及T2020(工业)031、039-043号宗地交地后第4年至第6年累计亩均纳税未达到人民币24万元的,税收差额部分由竞得人按违约金形式,向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缴交,由竞得人与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进行约定;C2020(工业)004、006、012-013号宗地交地后第4年至第6年的3年累计亩均纳税未达到人民币24万元的,税收差额部分由竞得人按违约金形式,向龙浔镇人民政府缴交,由竞得人与龙浔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五)竞得人取得宗地后10年内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转让

      或变相转让(司法拍卖的除外),不得变更企业股东。

      (六)竞得人不得建设职工公寓,如建设职工公寓,其中T2019(工业)026、037号、T2020(工业)031、039-043号宗地竞得人需向县陶管会按建筑面积缴交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C2020(工业)004、006、012-013号宗地竞得人需向龙浔镇人民政府按建筑面积缴交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若竞得人要设置地下室,沿市政道路及排洪渠侧,不得超过主体建筑的自墙。竞得人挖地下室及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土石方、废渣,由竞得人自行挖运、自行解决弃方点;挖运过程中产生的砂石,需按《德化县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砂石综合处置利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化县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砂石综合处置利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砂石综〔2020〕1号)规定,统一由经备案的合法加工点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处置运输手续。

      (八)该12宗地红线内应留足以下用地:靠公路侧应留足4米宽作为水沟用地,且水沟外侧与台地间应留足挡墙用地,由竞得人按规范设计、建设挡墙,建筑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该12宗地台地不得改变原状,若需改变原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增加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T2019(工业)037号宗地红线外靠山体部位现有一块420平方米左右的地块作为自来水加压站用地,竞得人厂区道路需无偿让自来水加压站通行并留足面积供自来水加压站铺设自来水进出管道,与加压站相邻处的围墙需留有大门让自来水加压站进出;整块台地(包括自来水加压站用地范围)的挡土墙、边坡治理都由竞得人负责建设。

      十、具体供地手续由你局按规定办理。

      附件:T2019(工业)026号等12宗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表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 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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