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我县违法建设行为处于高发态势,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力度不强,联合处置机制不够完善,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置力度,建立健全违法建设联合处置机制,进一步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 年版)》(发改财金规〔2022〕1917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泉委办发〔2014〕1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9〕19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泉委办发〔2014〕16号)规定的对违法建设处置的措施及《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 年版)》(发改财金规〔2022〕1917号)中对违法建设主体的行政管理信息(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可上传至相关信用信息网站的规定进行整合,制定《德化县违法建设处置若干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及流程。
附件:《德化县违法建设处置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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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化县违法建设处置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