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化县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实施方案(草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10-15 08:00 浏览量: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更好地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二)制定依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办〔201938号)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一)减免对象及项目

    一类对象:具有德化县户籍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及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进行火葬,免除遗体火化费300元、接尸费120元、汽车运尸费220元、普通纸棺250元、陶瓷骨灰盒20元、骨灰寄存费10年200元,遗体冷藏存放费(3天内)150,合1260元。

    第二对象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我县户籍居民(含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进行火葬减免遗体接运340元、遗体火化费300元、一年内骨灰寄存费20元、遗体冷藏存放费(3天内)150,合计810元

    (二)经费渠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所需经费列入每年度财政预算

    三、办理程序

    (一)凡符合一类对象的,经办人到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免费申请手续,根据对象类型按要求如实填写《德化县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附件1)、《德化县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免申请表》(附件2。经办人申请时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免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低保、优抚证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乡镇民政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县民政局(退役军人局)审核盖章后,一份由县民政局(退役军人局)存档,另一份由经办人连同其它相关材料报送县殡仪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由殡仪馆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二)凡符合第二类对象的,由县殡仪馆直接减免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一年内骨灰寄存费、3天内遗体冷藏存放费)。

    (三)无名尸体经县以上公安机关公告确认,并出具允许火化证明,免除费用手续由民政部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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