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德化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的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9-04 10:44 浏览量: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发挥“财政+金融”的引导作用,扩大企业受益范围,更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德化县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以下简称“增信基金”)。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泉政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含增信基金规模、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增信基金融资品种及融资用途;增信基金的管理和存放;增信基金组织实施;设立推广“远期结售汇公共保证金池”;增信基金的监督检查六个方面17条措施。

(一)增信基金规模、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增信基金贷款总规模10亿元,首期贷款规模4亿元;贷款对象为征信记录良好、依法纳税,具有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真实有效交易背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业、建筑业、消费性贷款及德化县域外项目)、中小微台企(含中小微企业主)、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含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上对象重点考虑纳入“白名单”的市场主体,且符合银行贷款准入条件。重点扶持符合“五个贷”(即“科创贷”“新秀贷”“瓷艺贷”“电商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合作基金”)“首贷户”“绿色低碳”、入驻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企业。共2条措施。

(二)增信基金融资品种及融资用途

增信融资品种有纯信用类贷款、抵押增信类贷款、贸易融资;主要用于申请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扩大生产规模(符合贷款申请时设定的用途)。共2条措施。

(三)增信基金的管理和存放

增信基金由担保公司作为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存放、管理等工作;有合作意向银行向担保公司提出合作申请及目标规模(上年度各项贷款不良率低于1%),担保公司根据各银行申请进行比选及签约,将资金按照签约银担合作业务目标规模的比例进行存放。共3条措施。

(四)增信基金组织实施

设立由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领导任组长,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的工作领导小组;推行“白名单”信贷;实行“银行主审、批量备案”的业务模式;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基金管理机构收取每笔贷款金额一定比例的增信服务费,增信额度100万元以下(含)收取0.3%/年,100万元-300万元(含)收取0.4%/年,300万元以上收取0.5%/年;合作银行原则上以不低于增信基金规模的10倍安排发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倍。规上(限上)单家企业额度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规下(限下)单家企业额度上限不超过300万元;首贷户按实际用款额度和计息期限给予年化贴息0.5%。其中单家企业年贴息低于3000元不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贴息时间不超过1年。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贴息政策,企业可择优选择。共10措施。

(五)设立推广“远期结售汇公共保证金池”

为帮助中小微涉外企业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风险的成本,设立300万元“远期结售汇公共保证金池”,由县工信商务局牵头负责引导企业汇率避险。共1条措施。

(六)增信基金的监督检查

对违规使用增信基金行为的处罚说明;对实施方案的施行时间、有效期、解释权等进行规定。共2条措施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 2358580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