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印发《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确定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德政规〔2023〕4号),县林业局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告》发布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强化野生动物管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
二、《通告》设立的基本情况
1.制定的必要性: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在农林生产、科学研究、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保护我县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很有必要制定本通告。通过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设定,强化野生动物管理,加大猎具的清缴力度,从源头上预防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使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繁衍得到保护,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势头,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好我县的绿水青山,同时也使广大群众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再上新台阶。
2.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我县实际,县林业局起草了该《通告》。
三、制定过程
《通告》起草前,县林业局详细了解了省内其他县市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情况,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起草形成了《通告》(初稿)。经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有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出具审查结论、审核结论后,送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该文件内容制定主体合法,不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规定,遵守制定程序,符合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文件为依据,合法合规,并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县十九届政府第 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通告》。
四、《通告》主要内容
(1)禁猎区:德化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
(2)禁猎期:实行全年禁猎。
(3)禁猎对象:禁止非法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4)禁猎工具和方法: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捕鸟网(粘网)、地枪、排铳、地弓、吊杠、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设陷阱等方法进行猎捕。
(5)监督管理:违反本通告,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应依法申办批准手续。
(6)本通告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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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确定禁猎期和禁猎工具方法的通告202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