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县级权责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8-12-19 10:33 浏览量:

    德审改办〔2018〕16号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8〕109号)和《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市级权责事项的通知》(泉审改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梳理上报和我办审核,经研究决定调整县直13个部门权责事项共151项。现将调整情况和各部门保留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保留的权责清单,并主动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时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内外网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有关事项具体信息的更新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调整事项的落实、衔接和承接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调整事项落实到位。

    三、各部门要按照保留的权责清单尽职履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德政办〔2018〕140号)要求,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权责事项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县直部门调整的权责事项目录.xls

    附件2:调整后县直各部门保留的权责清单.zip

    德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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