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2-00233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2〕226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30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2-11-30 09:27
     德化县陶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德陶鑫〔202247号)及附件收悉。鉴于设计方案变化,投资额增加较大,经审查,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

    二、建设地点: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乐陶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3837.38平方米,其中寻根溯源(A区)11790.90平方米、朝宗瓷艺(B区)26588.28平方米、万瓷朝宗(C区)14496.06平方米、百瓷争鸣(D区)23949.88平方米、传承创新(E区)5757.03平方米。本次建设内容包括A区、B区、C区、D区、E区的园路、绿化、建筑物(公厕、茶室)、构筑物(亭、廊、雕塑等)、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雕塑、过街人行天桥、地下过街通道、过河人行天桥、故居修缮等工程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399.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32.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71.57万元,基本预备费495.21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建设期限:20231-202512月。

    六、项目编码:2109-350526-04-01-818505

    七、建设性质:新建。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350526202100105;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的《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原批文《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审〔2021274号)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30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文旅局、交通局、统计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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