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德化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点此: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
(二)政府信息的分类
包括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重大建设项目,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征拆迁工作,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编排体系
德化县人民政府、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编排体系主要包含索引号、信息名称、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文号等内容。
1.索引号:政府公开信息的唯一识别代码,由信息生成机构代码、信息类别、信息生成年度、年度信息流水号组成;
2.信息名称:政府信息的标题;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
4.成文日期:政府信息生成或变更的时间;
5.文号:政府信息的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四)公开渠道
1. 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dehua.gov.cn
2.官方微信“瓷都德化”政务新媒体:
3.政府新闻发布会
4.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5.本单位同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开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信息查阅点,在德化县档案局、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1)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为: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东埔路5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92008。
(2)龙浔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273号一楼党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522755。
(3)浔中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浔中镇云亭下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513832。
(4)盖德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盖德镇盖德村盖德街144号5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598018。
(5)三班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三班镇三班村后房街218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578018。
(6)龙门滩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龙门滩镇硕儒村下岸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568018。
(7)雷峰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雷峰镇雷峰村雷峰街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8)南埕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南埕镇南埕街30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18018。
(9)水口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水口镇湖坂村水口街185号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28118。
(10)国宝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国宝乡佛岭村佛岭街139号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38891。
(11)赤水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赤水镇赤水街17号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48018。
(12)美湖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美湖镇小湖村洋中里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68018。
(13)大铭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大铭乡大铭村中洋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69019。
(14)春美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春美乡春美村上洋45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58018。
(15)上涌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上涌镇上涌街11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78018。
(16)汤头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汤头乡汤头村洋中1号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89028。
(17)葛坑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葛坑镇葛坑街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97018。
(18)桂阳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桂阳乡桂阳村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88518。
(19)杨梅乡政务公开专区地址:德化县杨梅乡杨梅街1号一楼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23699618。
(20)德化县档案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56832。
(21)德化县图书馆地址为: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28号,联系电话为:0595-23522132。
(五)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主动公开机构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23522956
咨询电话:0595-23558940
电子邮箱:dhxxgkb@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 申请受理机构
德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传真号码:0595-23522956
咨询电话:059-23558940
电子邮箱:dhxxgkb@163.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
邮政编码:362500
办公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邮政寄送
申请人从“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德化县人民政府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3.在线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入口:(http://www.dehua.gov.cn/zwgk/zfxxgkzl/ysqgk/)直接进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将通过系统平台答复申请人。
4.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四)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五)公开流程
(六)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息处理费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
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将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5-23522956,通信地址: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10号,邮政编码:362500)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本级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