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2021年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ehua.gov.cn)下载。
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市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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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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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各级各部门根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和问题,着力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社会关切回应,全面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89条。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划专栏上公开《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并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二是做好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事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类行政处罚等重点信息389条。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在“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上公开《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1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德化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部门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信息(含“三公经费”)由县财政局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对后,在“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同时在“专项资金”专栏中按时公开乡村振兴、农业生产、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发放情况。四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应急防疫和联防联控”专栏,及时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防控知识等权威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内容和防控措施。同时,利用政务新媒体、电子屏等平台公开基本医疗服务信息,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2021年,共发布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等信息3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2场次,组织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单位参加,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同时,重新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答复文书格式,下发至全县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单位,有效增强依申请答复的针对性和规范性。2021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梳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在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先行登记,经审查合格后,提交常务会审议,正式行文后纳入正式目录,有关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本、资料也一并归档,同时上报上级备案、依托规范性文件专栏主动公开。2021年,共向上报备、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份。二是严格信息审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公文公开标识属性,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推进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压实编辑、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责任,做到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线上政务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全年共更新网页页面1.21万个;进一步督促推动各单位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工作,今年来对未及时更新的单位提醒70多次。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1年26个试点领域完成相关要素信息更新1700多条。四是加强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信息查阅点,配备查阅专用计算机。同时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等要素,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的指引。五是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开设、变更、注销均及时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备案,今年关停14家,新开设1家。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认真发挥协调、监督等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政府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单位确定工作人员担任政策解读专员,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动互通,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标图解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2篇,其中上级政策解读12篇,本级政策解读10篇。三是加强舆情回应。持续提升“民生版块”等专栏,畅通回应渠道,2021年通过网站回应群众反馈问题77件,积极化解矛盾。针对特殊时间节点成立舆情工作专班,加强舆情分析,如成立高考、应对涉疫、换届选举等舆情工作专班,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交办和跟踪反馈,针对个性问题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点对点”沟通协调化解,做到有重点、不遗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89 |
17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4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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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171 |
||
行政强制 |
1474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053.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无论是报送公开材料还是办理依申请公开均有出现不懂业务,办理业务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渠道仍需进一步完善,部分部门信息发布较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强。三是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虽然有运用在线访谈、图文图解等形式进行文件解读,但解读内容质量还不够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县认真贯彻《条例》,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改进。一是坚持标准引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范围、方式和程序及监督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起到引领作用。二是增强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信息公开各项标准进行学习,提升素质、加强沟通、交流经验、吸取教训,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化工作。三是深化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各个重点领域,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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