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采取限行限速的通告
德政规〔2023〕2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范围内道路采取限行限速,发布通告如下:

 

一、限行限速路段

 

德化市政辖区范围道路及南三环、北三环、城东开发区等重点路段。

 

二、限行限速车辆

 

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挂车、教练车、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等

 

三、限行时段

 

道路车流、人流高峰期(周末除外),即夏令时:6:50-8:10、10:50-12:15、13:15-15:10、16:20-18:30;冬令时:6:50-8:10、10:50-12:15、13:15-14:40、15:50-18:00。

 

四、限速规定

 

限行时段外实行限速行驶,三环路以内限速30km/h,三环路以外(含三环路)及城东开发区限速40km/h。
五、不受限行车辆

 

特种车辆、专项作业车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31日,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本通告由德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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