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2-2500-2025-00022
- 备注/文号:德浔政〔2025〕22号
- 发布机构:浔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8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畜牧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我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严防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尽免”,进一步提升免疫质量,有效发挥免疫屏障作用。有力有效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严防发生新的疫情,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持续开展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不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管理,进一步落实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坚决查处相关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早期发现和处置重大动物疫情能力明显增强。坚决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重点任务
(一)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突出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全力抓好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构建闭环管理链条。开展包村包场排查、日常监测和入场采样监测,加强养殖场(户)风险评估管理。认真落实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等工作要求,坚持跨省“调肉不调猪”、入闽走指定通道,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两项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备案动态管理。持续加强联防联控,强化部门间、地区间的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提高联防联控水平。全面摸排,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疫情排查制度,加强对防控工作指导。
(二)持续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家畜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外省调入、曾发生疫情或检出阳性养殖场(户)牛羊的布病监测,健全完善牛羊调运、屠宰环节监管,针对性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防控意识。
(三)扎实抓好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扎实组织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和定期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我镇要常年保持在90%以上。春季集中强制免疫于3月中旬启动,4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强制免疫完成后,每月组织对新补栏、免疫抗体监测不合格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进行补免或加强免疫,特别是月份要组织开展集中补免,确保免疫质量。同时,要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完整免疫档案。秋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于9月中旬启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实行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进一步优化“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强化对自行免疫养殖场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四)持续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力度,强化预警分析,及时发现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检测能力比对,努力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水平。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管。加强产地检疫,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屠宰环节、种畜禽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两章两证”等制度,切实提高畜禽检疫率,完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探索推进监管新手段;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严厉打击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督促活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措施。督促落实跨省调运畜禽登记政策,引导畜禽养殖场(户)通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平台的“落地监管”模块对跨省和省内调入的动物进行到达确认。加强指定通道制度宣传,引导屠宰场、养殖场、承运人等自觉遵守指定通道制度,遵守进省动物及动物产品走入闽指定通道,配合查证验物和车辆消毒工作。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宣传引导畜禽调运者做好车辆备案和备案车台账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管理。督促德化县裕盛屠宰场等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病原和“瘦肉精”自检,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自检实验室建设,整顿和规范屠宰行为;强化屠宰环节生物安全措施提升,督促屠宰企业完善清洗消毒和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定要求做好消毒灭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屠宰场生产经营行为监管,严格把好牲畜入场查证验物和屠宰检疫关,加大巡检力度;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完善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确认程序,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处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并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和绩效自评估工作。
(八)开展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对全镇规模养殖场(户)、屠宰、交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春季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并在7-8月份再次组织开展夏季消毒灭源集中行动,进一步巩固消毒灭源成效。各村要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场(点)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消毒灭源集中行动取得成效。
(九)坚持推进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以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场为重点,积极动员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开展非洲猪瘟、禽流感、布病等重点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结合实际不断扩展净化病种。
(十)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专项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疫情核查、报告、认定、处置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制(修)订相关应急实施方案,强化应急知识和物资储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认真落实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动物疫情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反馈工作。加强对举报核查相关记录档案的管理,对于疫情举报的相关记录和资料、核查过程中的核查记录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档”。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第一时间排除疫情隐患。
(十一)加强动物防疫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视频媒体、口口相传等方式向养殖场户普及《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畜禽养殖生产经营单位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让广大畜禽养殖者和消费者知晓维护肉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营造知法守法社会氛围,进一步促进我镇畜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动物强制免疫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村必须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将强制免疫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组、落实到人。村主干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的同时,深入防疫第一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防疫第一线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避免由于“三烦”思想(村干部组织烦、动物防疫员免疫烦、养殖户配合烦)影响防疫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经费。各村要根据今年防疫的计划需要,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处理等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实施。各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包组村干部要负责本村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①提前通知到位,并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群众都能够积极支持和接受动物免疫注射工作;②免疫时要带队入户,并加强对防疫员的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工作按时落实;③及时协调解决防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不免疫户进行强制防疫,确保免疫密度达100%。
(四)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免疫方案,规范操作,科学地开展免疫工作,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同时做好防疫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对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病种的强制免疫时间间隔应在5-7天,以避免引起生强烈的应激反应。
(五)及时上报。各村要指定专人统计并报送进度。春秋强制免疫期间实行7日一报制度,各村每星期一下午5:00前应将强制免疫进度报至镇兽医站 (联系人:林思灿 电话;18965628000)。
(六)完善档案。各村和养殖场要做到养殖户有免疫档案。对规模畜禽饲养场,要监督其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和免疫记录;对散养畜禽,要以村组为单位,做好免疫记录,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要规范免疫记录统计,做到免疫记录表、免疫证和免疫统计表的数据一致。
(七)统筹兼顾。各村要统筹兼顾,结合开展犬类动物狂犬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山羊痘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补贴及奖惩办法
1、镇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春秋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列入3、4、9、10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在春秋防疫期间,镇拟整合现有村级防疫员挑选专业技术好,素质高5人组建浔中镇动物防疫专业队,开展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给予防疫专业队一定的误工补贴。同时聘请动物防疫顾问对我镇动物防疫开展以下工作:(1)、重点村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2)、培训提升村防疫员技术和能力;(3)、科普宣传工作;(4)、动物疫情防控应急协助处置等工作。
3、动物防疫工作以年度考核总评成绩为依据,获得名次在全县第1、2、3名的,分别奖励防疫专业队每人300元、200元、100元,年度考核名次在全县最后三名的,扣罚防疫专业队每人300元,并视情况给予留用察看一年或直接辞退。被抽检村防疫员300元检查误工补贴,采血员补贴每季为350元,对被上级部门抽检的畜禽防疫抗体血清的农户补贴(一般抽血原体检测为鸡20羽、鸭20只、羊5头,猪3头、牛1头),鸡、鸭每羽15元,羊每头30元,猪、牛每头补站50元。在强制免疫过程中发生应急反应致畜禽死亡,适应补助农户鸡、鸭每羽100元,猪、羊每头500元,牛每头补站1000元(猪、羊、牛大小视情况而定)。
浔中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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