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4-1100-2025-00032
- 发布机构:上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各村委会,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上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德上政〔2025〕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第一批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址在上涌镇辖区内且开展实际生产经营业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
二、扶持范围及补助标准
2025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主要针对上涌大米、德化梨、蓝莓、黑鸡等名特优新农产品进行扶持培育壮大,开展规模化经营、绿色化生产、标准化发展、品牌化营销、融合化升级等方面的相关项目,或获得的相关荣誉。(详见《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填写《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奖补项目申报表》,提供营业执照、项目实施材料、承诺书等,于2025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所在村审核,逾期将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2.村级审核:各村要对经营主体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在《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奖补项目申报表》中,出具核查意见。各村将主体申报项目核验通过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二份),于2025年11月25日前报送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逾期将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3.镇级审批:镇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复核,通过验收的,形成复核意见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项目奖补主体及金额。并在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联系人:黄其槟,18359512652。
附件:1.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奖补项目申报表
2.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奖补项目承诺书
3.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奖补项目验收表
4. 德上政〔2025〕66号关于印发《上涌镇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涌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