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4-1100-2024-00020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上涌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6
各村委会,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深化上涌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上涌农业产业兴旺发展。结合《上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涌镇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德上政〔202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现代农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址在上涌镇辖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质社)、县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优质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公司。
二、项目范围
2024年以来实施的,发展大棚种植、棚架栽培等现代农业设施,推广应用滴灌、喷灌等现代灌溉设施设备,引进试种水稻新品种,推广应用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相同项目不重复领取镇奖励补助资金。
三、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总额35万元。实施主体的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实施。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60%予以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填写《2024年现代农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奖补申报表》,提供营业执照、示范社(示范场)评定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材料、承诺书等,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提交所在村审核,逾期将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2.村级审核:各村要对经营主体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对主体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在《2024年现代农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奖补申报表》中,出具核查意见。各村将主体申报项目核验通过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2024年10月28日前报送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逾期将视作放弃,不再受理。
3.镇级审批:镇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复核,通过验收的,形成复核意见后,报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项目奖补主体及金额。并在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
联系人:张泽生,1895984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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