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8-17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德水政〔2025〕2号
- 发布机构:水口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6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解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德化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经党政会研究,同意批准2025年第1批次黄文斌等23宗58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总用地面积3513平方米(旧宅基地3118平方米,林地395平方米,各宗地可各自报批林地,其中亭坑村吴昌应,八逞村林联枝、林文伯、林东旭、许虹、林信才、林玉辉、林信仲等2宗8户办理林业审批手续,办理农转用后再审批),八逞村王秋花等7宗13户于2025年1月2日获得《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水口镇2024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德政函〔2025〕4号)。
请各有关村委会通知用地户一个月内到镇自然资源所办理用地手续。各村委会要按照《德化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监管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群众做好规划设计工作,严格控制建筑层次,做到建筑外观整齐,立面装修美观;应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或安装一体化塑胶化粪池;在住宅用地和建设许可经依法批准后,全程监管,实行阶段检查“四到场”,要加强住宅用地建设的跟踪管理,镇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部门要到实地放样,划定四至范围,同时要加强动态巡查工作;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层次、界址、用途和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住房,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到位。
附件:水口镇2025年第1批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用地审批汇总表
德化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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