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8-1700-2024-00020
- 备注/文号:德水政函〔2024〕63号
- 发布机构:水口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8
各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3〕9号)精神,为确保2024年8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时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4年60周岁及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114元/月?人;2024年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114元/月?人;2024年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补贴 114元/月?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4年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 85元/月?人;2024年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 115元/月?人;2024年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114元/月?人;2024年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 137元/月?人。
二、保障对象
根据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审核审批情况,确定2024年8月,我镇城乡居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对象共18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90人。
三、拨付金额
2024年8月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共4.3075万元,其中: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共182人,月需保障金2.0748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共190人,月需供养金2.2327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2)。
(三)水口镇8月应发放金额(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受理、残疾人情况调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办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进出有序。
(二)结合残疾人本人、监护人等主动申报和数据比对,对残疾人死亡、失踪、户籍迁移、在监服刑、残疾状况变动、残疾人证失效、退出低保等情况以及享受其他社会福利、救助、保险等政策进行动态管理。
(三)严格按照一户(人)一档的要求,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档案进行管理及更新,及时把申请材料上传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对于在“动态管理”中新增、调整的要及时新增、补充和整理档案资料,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切实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
1.2024年8月水口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金发放名单
2.2024年8月水口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金发放名单
3.2024年8月水口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德化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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