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4-10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德三政〔2024〕3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三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7
德三政〔2024〕33号
三班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站所(中心)办: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方案认真执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灾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人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的责任和联系关系,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以便偶遇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保证联络渠道畅通,便于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部门领域的农村居民点、水利设施(包括水库、灌溉水渠、引水渠、饮用水渠和管道)、公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在建工地、学校(包括教育机构)、医院(包括涉疫场所)、避灾点、养老院、尾矿库区、旅游景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巡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务必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狠抓督促检查
镇自然资源所、挂村(居)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检查一遍,检查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对自己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了如指掌,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做好气象预警预报
镇自然资源所会同气象部门在汛期(6—9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和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关键在于健全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由县、镇、村(居)、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重点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值班电话:23578018)。进一步落实“四应有”要求,即: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二是进一步对防灾责任人、群众监测员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六、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巡查工作
按照《德化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德地防2号)文件要求,各站所(中心)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排查和监测巡查。挂村、社区领导要带领村两委、监测人员对本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镇主要领导在汛期前将对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1次巡查检查,汛中进行不定期巡查检查。
七、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认真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
八、加强地质知识宣传,提高防灾能力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分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各学校、村、广场等范围进行发放、张贴、宣传、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九、强化各村(社区)、各站所(中心)办的防灾责任
各村(社区)、各站所(中心)办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部署,措施更加细致。切实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1.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三班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3.三班镇 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台账
4.三班镇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记录表
德化县三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为富(三班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方兹勇(二级主任科员,奎斗村挂村领导)
曾逸升(二级主任科员,三班村挂村领导)
张璋印(二级主任科员,东山洋村挂村领导)
陈慧新(党委副书记,奎斗村挂村领导)
郑金花(党委组织委员,泗滨村挂村领导)
李学谦(党委秘书、统战委员,锦山村挂村领导)
苏剑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许宝明(政法委员、桥内村挂村领导)
陈江艺(三级主任科员,儒坑村挂村领导)
苏联锦(副镇长)
陈汛万(副镇长)
邓世昌(副镇长,三班村挂村领导)
苏锡礼(司法所长,龙阙村挂村领导)
梁儒波(四级主任科员,紫云社区挂片领导)
苏开聪(四级主任科员,奎斗村挂村领导)
徐福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岭头村挂村领导)
陈锦昆(综合执法队队长,蔡径村挂村领导)
林晓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东山洋村挂村领导)
成 员:赖晋锴(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寇圣永(村镇站负责人)
陈为贵(三班镇供电所所长)
谢铭毅(驻三班村工作队长)
陈俩全(驻东山洋村工作队长)
苏亲杰(驻奎斗村工作队长)
陈实建(驻泗滨村工作队长)
郑福春(驻岭头村工作队长)
刘中洁(驻蔡径村工作队长)
陈建斌(驻紫云社区工作队长)
曾东汉(驻龙阙村工作队长)
林荣鹏(驻桥内村工作队长)
郑志华(驻儒坑村工作队长)
颜英鑫(驻锦山村工作队长)
郑桂益(三班村村委会主任)
颜长涵(泗滨村村委会主任)
郑智跃(东山洋村村委会主任)
陈永开(奎斗村村委会主任)
郑锦建(桥内村村委会主任)
徐琼英(蔡径村村委会主任)
徐荣军(紫云社区居委会主任)
赖建全(龙阙村村委会主任)
庄志东(锦山村村委会主任)
郑东海(岭头村村委会主任)
陈德富(儒坑村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自然资源所。
二、工作内容
(一)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为主:地质灾害点可采用简易监测法,以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两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滑动本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汛期、台风暴雨时,应检查被监测地点有无异常变化。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或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测其变化情况)。
2.监测工具: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等工具。
3.监测工作制度:(1)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0—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观测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2)监测资料收集。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及时上报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国土资源局,正常情况下每月上报一次。暴雨期间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监测情况。
(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监测的目的在于预报灾情。当群众、监测人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和险情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并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上报县自然资源局。
(三)临灾应急
当县政府发布临灾预报,宣布灾区进入临灾应急期后,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有组织地把灾民、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进行灾情监测,对灾情趋势进行预测,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并在地质灾害前兆出现时制定险区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计划。
(四)灾后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镇、村(社区)干部应立即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迅速进入灾区了解灾情,按速报制度要求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经获得的可靠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2.抢救受灾群众,帮助和医治伤病人员,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3.抢修被破坏的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保证生命线工作尽快恢复使用。
4.提出灾情趋势研究意见和防灾工作建议,计算筹集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五)其他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监测人员经常性开展工作外,在地质灾害应急期和灾后抢险救灾期间,镇相应组成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组,负责部署和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我县地质灾害点复核及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调查工作已完成,各村(社区)要按新调查的地灾点开展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
附件2
三班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了将各项防汛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根据我镇实际,与各村签订防治责任书:
一、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抢险队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二、健全村、组和监测责任人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设立监测点。落实本辖区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单位,明确监测责任人,做好对地质灾害点的常年监测,加强对监测点的动态监测和检查,做好监测记录。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
四、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落实到每个监测责任单位或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发到每户农户或单位。明确统一地质灾害报警信号,以报警器为主预警信号,锣、口哨为备用报警信号,明确安全疏散路线和地点。
五、主动避让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已有险情征兆的地质灾害点,要动员受威胁的群众搬迁到安全区域;一时难以搬迁的,要落实专人实施24小时不间断观察、记录和监测。做好应急转移人员和财产的准备,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划出危险区域,拉上警戒线,并加强监测。
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当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报告。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七、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八、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宣传工作。对分散居住在丘陵、山区等地质灾害多发区、易发区的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资料、组织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认灾、报灾、避灾知识的宣传,强化全民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提高其抗灾自救能力。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行政村各备案一份。
三班镇人民政府(盖章) ________村村委会
签名: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三班镇 村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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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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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点 |
地灾 |
现场情况 |
巡查监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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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三班镇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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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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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查 |
排查 |
现场情况 |
排查、巡查人员 |
排查巡查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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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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