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1-1100-2024-00035
    • 发布机构:龙浔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2-02 15:10

      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龙浔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完善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关全局的事项,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县法治部门审查备案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后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二)强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坚持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定,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切实把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全面性。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遵程制定行政决策,决策落地过程中充分运用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方式,保障决策公开透明,过程合理合规,内容科学依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明确审核工作主体、事项范围和流程,做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依法行政常态化,为镇、村公共政策制定、重大合同、重点项目等重大决策的实施进行法律把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对应当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严格重点部门、重要领域监管,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方面,所有项目招投标、施工监督及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都严格按照县和镇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程序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统筹谋划、打造亮点略显不足,推进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需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没有充分照顾到社会各层次群体对法律的多样性需求,普法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介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二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标体系,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细化工作措施,挖掘提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色亮点,全力做好示范创建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强化法治意识和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一方面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宣传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各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开展督察。另一方面加大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保障力度。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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