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2 1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等要求,现将2024年德化县雷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雷峰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3608018;传真:23609992。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雷峰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紧盯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雷峰镇人民政府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企业群众最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文件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雷峰镇人民政府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落实。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雷峰镇主要领导组织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多次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夯实基础。同时,为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具体经办人和信息报送员。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2024年未发生重大错误、泄密以及网络舆情事件。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级延伸。召开多次镇村干部会议,对村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并对各村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留死角。

      (五)监督保障

      雷峰镇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每半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少于1次。二是对县政府办信息股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面向群众宣传力还不够,导致群众知晓率、使用率不高;三是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4年,雷峰镇将继续在上级政府指导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好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聚焦民生实事,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做到全面、精准公开。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丰富解读回应方式。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设立醒目标识,安排工作人员,指导和协助群众查询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雷峰镇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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