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7:2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德化县雷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雷峰镇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3608018;传真:236099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雷峰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

    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雷峰镇人民政府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企业、群众最关心的政务服务问题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文件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雷峰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雷峰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研讨会商机制,形成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由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强化统一门户网站的日常巡查、维护,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依据《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确保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二是依托“康养雷峰”微信公众号推送报道,宣传栏张贴等不同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

    雷峰镇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培训,每半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少于1次。二是强化部署研究,党政会议上重点强调,建立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高效完成。三是及时发现整改,针对公开测评所显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未完成的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雷峰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推进扎实,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创新性有待加强;二是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全面性有待巩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4年,雷峰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从严从实从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力度,使之更加契合群众需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全面抓好整改。一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整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雷峰镇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412  

     

          

     

     

     

     

     

     

     

     

     

     

     

     

    雷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412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