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24-00024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9
德化县雷峰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行政区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 村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好镇财和村财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五)完善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八)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雷峰镇设置下列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等工作。监督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负责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档案、保密、调研、外联、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机关效能、外事、台港澳事务、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镇全面深化改革、权责清单、行政审核审批、依法行政等工作。指导辖区内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协调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负责人: 刘佩善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 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建带群团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党建事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精神文明建设、党史和地方志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指导辖区内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负责人: 苏珊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 算执行,统一管理辖区范围内各项政府性收支。监督管理镇财务,做好内部审计,推进镇财政规范性建设。指导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协调发展。负责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负责科技创新、金融、工农业、第三产业、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各村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自然资源、公用事业、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人防、交通管理、镇容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消防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城镇综合管理工作。协助职能部门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工程安全监管、建筑节能监管及竣工验收管理等工作。协调联系税务工作。
负责人: 林敏华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人口、民政事务、老龄、慈善、社会团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关心下一代、残疾人保护、社会救助、卫生健康、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并协调好与社会事业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自治。协调联系武装部工作。
负责人: 曾华堡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信访维稳以及综治工作平台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安全、禁毒、反邪教、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村建设,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负责人: 李昆明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六)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三农”、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森林资源保护、种植业、水产业、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营林生产、农田改造提升、土地资源开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用地复垦、乡村振兴、特色村镇建设、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工作。负责权限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水土保持、水利水电、河长制等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
负责人: 陈思远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雷峰镇设置下列3个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村级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承担本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和县级部门授权、委托事项的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负责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承担城区便民服务点的工作,协助本镇在城区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及纠纷多元化解、普法宣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戴南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农业农村、水利、科技、财税、村财代理、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种子管理、农田基建、农业技术推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水产技术推广、水利水电、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承担企业信息采集、综合统计、科技创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引进、企业管理、招商引资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陈德陪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三)综合执法队(加挂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牌子)。根据授
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黄志德
联系电话:0595-23608018
三、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
15:00-18:00(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5-23608018
传真电话:0595-23609992
五、办公地址
德化县雷峰镇雷峰村雷峰街1号
六、党政主要领导
陈煌林 雷峰镇党委书记
郭宏儒 雷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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