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24-00007
- 备注/文号:雷政〔2024〕39号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9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开窗破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现将《雷峰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雷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印发
雷峰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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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雷峰镇人民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的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全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以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为重点,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三、整治重点
1、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的障碍物。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常态化落实,确保场所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修缮,确保清晰明确。
(二)消防站、各村委会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聚焦畅通消防 “生命通道”,组织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细化隐患“排查移送、依法认定、依法拆除”具体措施。
(三)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部门管理责任,牵头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风险隐患。对确需设置防盗窗的人员密集场所,必须设置从内部可以快速开启的应急逃生窗口。其他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落实以下整治职责:一是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二是要督促提示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违停占用堵塞通道问题或协调清障车拖离;三是要依法拆除处理构成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等障碍物和违章建筑,在审批广告牌(店招)时,将“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四是要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结合熟悉演练同步测试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发现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各村各单位要迅速部署,广泛发动,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九小场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行动开展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2024年5月15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本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专题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形成行动强大声势。
(二)排查整治(2024年4月6日至2025年12月)。以村域为单元,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基层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升(2025年10月至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要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全面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照技术指南(附件1)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坚决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处理。同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记录,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管理责任和相关警示教育片及公益广告,发动村居、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通道标识设置、违法行为查处和管理责任进行宣传,在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口、楼梯口和宣传栏等位置张贴“生命通道”宣传海报。组织基层力量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村居参与“打通生命通道 查改身边隐患”行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曝光。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要主动介入、主动曝光,适时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推动隐患整改。要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将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对整改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实施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预防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结合“九小场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同步开展,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二)强化清单管理。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建立“拆窗破网”工作清单(附件2),每周更新、逐级上报,确保整治数据和整治清单对应一致,工作溯源、有据可查。对前期报送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场所,应结合首次报送一并报送清单。
(三)强化文明执法。要把“人民至上”放在首要位置,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注重公正文明执法,并耐心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和疏导等工作;同时妥善处理解决拆除防盗窗(网)后与群众生活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四)强化安全拆除。要将安全理念贯彻始终,严禁在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改造或拆除过程中,要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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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2.“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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