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6-3000-2022-00018
    • 备注/文号:雷政〔2022〕53号
    • 发布机构:雷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7
    雷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峰镇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17 10:10

      雷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雷峰镇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雷峰镇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落实。

    抄送:县住建局、镇党政领导、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雷峰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6印发

      雷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雷峰镇2022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2] 9号)和《泉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的通知》(泉房指综[2022] 10号),以及《德化县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德化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前期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决定立即开展全镇区域内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2022年前本镇已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位于学校、工业园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培训机构以及景区、非景区周边的经营性自建房,各村可登录《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具体房屋信息;

      (二)2022年以来新投用的经营性自建房;

      (三)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经营性房屋,已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房屋;

      (四)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五)50年以上的一般安全隐患老旧房屋;

      (六)2021年危房清零行动中已进行加固的房屋;

      (七)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房屋;

      (八)涉疫场所房屋。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重点排查。各村要根据属地管理责任,立即动员部署本村对上述8类重点房屋开展排查,并分级造册建档,实行清单化管理。即日起至5月中旬,完成排查重点中的第(一)(二)类房屋排查“回头看”;至6月底,完成排查重点中的第(三)至第(八)类房屋排查“回头看”做到不落一栋、不落一户。

      (二)严格分类处置。各村应主动与镇自然资源所对接,主动联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派挂钩专家一同下村入户对辖区内8类重点房屋的结构安全进行专业核定,明确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已核定的隐患房屋,要坚持动态清零,采取果断措施分类处置,该封房的,坚决封房;该加固的,坚决加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确保隐患房屋及时得到有效处置。

      (三)强化巡查监管。各村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使用动态监管机制,将经营性自建房的建设活动纳入各村村两委、国土协管员、网格员,进行网格化日常巡查。除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外,属砖混结构、土木结构、石结构、钢结构的既有房屋,一律不得进行改建、扩建以及改变承重墙体、承重结构的装修活动;属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既有房屋,原则上不得进行改建、扩建,确需改建、扩建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方可用作经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抓实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决不能让群众住在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决不能让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

      (二)明确各级责任。各村“一肩挑”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的直接责任,负责发动村群众、业主开展“回头看”工作;国土协管员承担房屋排查具体工作及网格化巡查工作。村两委协调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房屋安全的主体责任,严禁违规装修改造、违法搭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在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各类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行为。

      (三)强化组织协调。组建雷峰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督促考核工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村要认真细致开展排查工作,如实填写《德化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核查记录表》(附件2),雷峰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导、抽查,对各村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工作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等方式,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

      (五)落实信息制度。从5月6日起执行日报制度,各村于每日12:00前,向雷峰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本辖区当日排查整治进展情况(附件,3、4);6月1日起执行旬报制度每旬最后一日12:00前报送本旬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附件:

      1.雷峰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2.德化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核查记录表

      3.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进展情况汇总表

      4.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清单汇总表

      附件1:

      雷峰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郭宏儒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曾庆燊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副  组  长:陈能智  镇二级主任科员

      苏明珺  镇二级主任科员

      杨厚国  镇二级主任科员

      陈有志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郭昌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秋云  镇党委宣传委员

      林思锐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

      苏毓萍  镇副镇长

      张耀光  镇副镇长

      郑静瑜  镇科技副镇长

      李超高  镇三级主任科员

      陈志恭  镇司法所所长

      赖瑞泽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智勤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苏金超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周云生  雷峰派出所所长

      苏杰强  雷峰镇镇长助理

      成      员:陈毓昕  镇党政办负责人

      郭  卫  镇应急办负责人

      李昆明  镇平安办副主任

      许宝贵  镇民政办负责人

      曾华堡  镇自然资源所、村镇站负责人

      曾福汝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徐锦锋  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

      郑圳强  雷峰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李宝煌  雷峰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吴元璋  雷峰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方炳煌  雷峰村村书记兼主任            陈尚淮  蕉溪村村书记兼主任

      林玉成  朱紫村村书记兼主任

      罗文辉  潘祠村村书记兼主任

      陈进益  瑞坂村村书记兼主任

      陈华焱  李溪村村书记兼主任

      刘才贵  长基村村书记兼主任

      方继生  坂仔村村书记兼主任

      林辉耀  格后村村书记兼主任

      张诗煜  溪美村村书记兼主任

      王翠娇  肖坑村村书记兼主任

      周寿圳  荐解村村书记兼主任

      陈元庆  双芹村村书记兼主任

      周金足  上寨村村书记兼主任

      附件2:

      德化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核查记录表

      房屋名称

     

      房屋类别

      □城市房屋 □农村房屋

     

          

     

      联系电话

       

      房屋地点

      乡镇         村(社区)            路(小区)          

     

      房屋类型

      □2022年以前已排查的经营性自建房    2022年以来新投入使用的经营性自建房

      □未经正规设计的钢结构经营性房屋,已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钢结构房屋

      □擅自改扩建的房屋                   50年以上的一般安全隐患房屋

      □2021年危房清零行动中加固的房屋    涉疫房屋   □其他

     

          

      共    层,地下    层、地上   层

      建筑面积

      m2

      建成年份

      年

     

      结构形式

      □钢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砖混结构  □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  □石结构

      □底部石结构-上部砖混结构   □木结构    □土木结构  □砖木结构 □其他类型:

     

      设计情况

      □资质单位设计,设计单位:

      □未经正规设计:□有施工草图  □无施工草图 □套用农村建房标准图集

     

      改造情况

      □建成后未经改造

      □建成后曾改造,改造时间:          ,改造内容:□加层 □扩建 □拆改主体结构

      审批手续

      □有    

      □没有

      竣工验收

      □有    

      □没有

     

      房屋用途

      □经营性(包括餐馆、旅馆、教育培训、商业、酒店、旅游、娱乐等)

      □自住   □商住综合楼  □租赁    □生产    □居住、仓储、加工“三合一”   

      □其他:                                

     

      排查结论

      □重大安全隐患:     处置建议:□封房即可  □拆除  □局部拆除  □加固

      □一般安全隐患:     处置建议:□封房即可  □拆除  □加固   □暂无需处置

      □暂无安全隐患:可继续正常使用,但应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

     

      需要点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情况

         

      村级(签字):                          专家(签字):

      乡镇(签字):                                期:                    

     

      注:在“□”中打“√”表示存在此种情形,打“×”或“空白”表示不存在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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