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6-0100-2023-00136
- 备注/文号:葛政〔2023〕42号
- 发布机构:葛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9
葛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葛坑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控制村级负债,强化村级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导则》《德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村级工程项目建设
指村(以下简称村集体)以集体自有资金、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及企业或个人出资赞助、捐赠等为资金来源且以村集体为主要受益对象,包括村级水利、通村公路、村集体办公楼建设、园林绿化、河道整治、村级卫生室、农家书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村内户外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基本原则
村级工程建设应坚持服从规划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由村委会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并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原则上需有60%的自有资金,并要有偿还能力,村集体不得举债兴办非生产和公益事业项目。确需借款的,必须由村集体提出方案,落实还款来源和还款时间,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备案。对违反规定,擅自借款、担保发生的债务,按照“谁批准借款,谁负责还款”的原则处理。村集体自有资金证明作为村新建项目招投标的要件之一,由镇会计代理中心出具。
三、招投标工作
村级工程建设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采购,所有招投标工作需在镇村级招投标中心进行。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填报《德化县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申请(备案)表》《德化县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中介服务审批表》并报镇纪委监察组备案。确定承建单位后在村务公开栏、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单项合同预算造价金额5万元以下的,经报村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从镇村工匠名录中选择工匠,也可以采取集体决策从“村级工程服务超市”中竞争比选、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承建单位。
2.单项合同预算造价金额5-2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或从葛坑镇“村级工程服务超市”中邀请投标或摇号确定承建单位。
3.单项合同预算造价金额在20-200万元(不包括项目征迁费用等),可参照前款规定。由挂片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村委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相关分管部门及镇村级招投标中心等部门需全力配合,并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开展招标工作。
4.单项合同预算造价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由挂片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村委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相关分管部门及镇村级招投标中心等部门需全力配合,并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方可开展招标工作。
5.中介服务单位的选取。单个项目所需中介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不含),可在镇中介服务超市择优选取;单个项目中介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应在镇中介服务超市中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并填报《德化县村级工程项目中介服务审批表》,报镇纪委监察组备案。
四、组建“村级工程服务超市”
为规范简化村级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村级招标成本,以镇为单位组建葛坑镇“村级工程服务超市”。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延用2022年度葛坑镇“村级小额工程服务超市”名录库作为此次葛坑镇“村级工程服务超市”名录库,如县级更新名录库,我镇将及时调整启用。工程施工单位、中介服务单位名录库如下:
(一)工程施工单位:中闽钰林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原福建省中建世晟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伍天建工有限公司)(建筑、市政、钢结构三级,装修装饰二级)、福建新磐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市政、公路总承包三级)、福建昆腾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市政三级)、福建储奥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市政、水利三级、装修装饰二级)、 德化中鑫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市政三级)、福建洲城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市政、水利、公路三级,装修、幕墙二级)、福建正甲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市政三级)、福建省仟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市政三级)、福建雅卓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市政三级)、福建兴洲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市政、公路三级)、尧晟(福建)建工有限公司(建筑、市政、水利、公路三级,装修二级)、福建德化铁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三级)、中建南辉建设有限公司(装修二级,建筑、市政三级)、福建省银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南美公司)(建筑、市政工程三级,装修二级)、福建卓品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装修二级,建筑、市政三级)等15家。
(二)中介服务单位:福建省德化齐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诚杰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德化分公司、福建金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等8家。
五、工程项目实施
工程施工单位确定后由村集体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1、签订合同。村集体要按照小微权力流程图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进场施工,村集体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项目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整改。
2.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需变更项目设计方案的,由村集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实施。变更金额5000元以上的,要书面报驻村工作人员及挂片领导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如需增加预算的,要签订项目增补合同,项目累计增补不得超过预算金额10%;超过10%的,村集体应重新履行报批手续,报镇人民政府研究审批。
3.项目验收。村级工程项目验收由镇、村集体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由村集体组织成立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时,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镇有关部门参与监督。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项目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村集体要对工程进行结算。工程结算情况应及时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并在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
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后,应及时付清工程款,要按合同约定留存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质保期满后结清,质保期内如有返修,由施工队负责。
6.档案管理。村级工程项目档案要遵循“一项目一档案”原则,由村集体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并报乡镇村级招投标中心备案、存档。
六、质量监管
村集体要成立现场管理组、监督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必定成员)等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工程进度需现场管理组、监督组3人以上签名核实。村级工程项目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或有存在复杂技术难度的项目,要聘请工程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曾碧婷为组长,各挂片领导及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驻村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镇经管站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主体,同时下设镇村级招投标中心,由郑甲强分管,苏明城为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初步审核和备案,对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资质核定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村级工程建设实行“县级指导,乡镇监管,村级主体”的管理机制。
1.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工作负总责,包括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招标投标、项目实施、验收结算、后期管护等工作落实。
2.镇直有关站所:镇发改、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村镇站、水利站、交通、农业农村、林业站、生态环境等站所(以下简称站所),根据职责依法履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职能,负责指导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由各领域站所牵头组织开展村级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布并上报县级有关主管部门。
3.镇纪委监察组:督促各村依托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将村级工程项目纳入村务公开重要监管内容,实行招投标过程、工程项目施工、验收工作等全流程监督;加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日常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严肃查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背后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镇、村干部纪法意识。
4.镇村级工程招投标中心:统筹协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工作,制定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规定及流程,负责资料汇总,档案整理归档。负责项目的初步审核和备案,对工程预算书、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资质核定。50万元以上工程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预算编制和工程预算决算审核。
5.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镇代理会计要依据财经法纪,严格审核把关,对不规范、不合法的票据一律不予入账,确保入账票据的真实、完整、合理、合法。
6.村集体:村集体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对村级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财务公开,制定村级工程建设方案,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对项目设计、预算进行审核。承担项目建设的债权债务,负责组织实施及交付使用后的维护管理。并依托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将村级工程项目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全方位、全流程公开。施工期间各村要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进行村级工程管理,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工程建设环境。
7.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实行全程动态监督,要指派专人现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整改。
8.镇有关人员:驻村工作队、挂片(村)领导、项目分管领导,要对所挂钩村拟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把关,并参与验收,重点对所招标的项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是否按村级议事流程进行审核。
9.责任追究:对于相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于谈话提醒,效能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关于德化县葛坑镇村集体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葛政[2022]22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的内容,法律法规或省、市、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葛坑镇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建设项目公示(供参考)
3.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申请(备案)表
4.村级工程项目中介服务(备案)表
5.建设项目通告(公开或邀请招标)(供参考)
6.建设项目通告(指定施工)(供参考)
7.葛坑镇县村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单(供参考)
8.村两委会议记录(供参考)
9.村两委会议记录(供参考)
葛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葛坑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