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3-0100-2022-00043
    • 备注/文号:盖政〔2022〕83号
    • 发布机构:盖德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9
    盖德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林周添等4宗4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时间:2022-05-18 16:44

                                        盖政〔202283

     

     

    盖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林周添等

    44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吾华村民委员会:

       为解决部分村民住房困难户的建房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德政办〔202046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林周添等44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总用地面积340㎡(旧宅基地340 ㎡)。请吾华村民委员会做好以下3项工作:

    1、通知用地户一个月内到镇政府办理用地手续。

    2、要引导建房户做好规划设计工作,按照农村自建房(三层以下)质量安全常识一张图或委托有资质施工单位设计,做到建筑质量优,不裸房,外观整齐,按戴云山筑风格进行立面装;应做好排水、排污设施建设;在住宅用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加强住宅用地建设的跟踪管理,建房农户开工前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要上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由镇分管领导组织农业农村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测绘中介人员和建房农户,共同到场负责做好实地丈量放样,确定四(应将二层及以上建筑计划挑出部分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在内)

       3、要加强批后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监管工作的通知》(德政办〔202137号)文件要求,重点对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面积、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等审批内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督促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的落实;确保按批地的要求建设。

     

    附件:盖德镇2022年第1批次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情况表

     

    盖德镇人民政府

                                2022329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存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