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9-0100-2024-00106
    • 备注/文号:国政〔2024〕53号
    • 发布机构:国宝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2
    国宝乡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4年第4批次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时间:2024-12-02 16:29
                                                                国政〔202453

     

    国宝乡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4

    4批次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解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核,同意批准2024年第4批次612户村民住宅用地申请,总用地面积1271平方米(其中旧宅基地854平方米,耕地0平方米,其他农用地417平方米)。请有关村委会通知用地户一个月内到乡自然资源所办理用地手续。

    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建新退旧”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村民住宅做好规划设计工作,严格控制建筑层次,做到建筑外观整齐,立面装修美观;应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或安装一体化塑胶化粪池;在住宅用地和建设许可经依法批准后,要加强住宅用地建设的跟踪管理,乡农业农村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驻村干部、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测绘中介和建房农户,共同到实地放样划定四至范围(应将二层及以上建筑计划挑出部分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在内),建房农户在二层及以上每层建筑模板安装完成后,联系村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进行节点检查,并上报乡农业农村办公室,同时要加强动态巡查工作;新住宅竣工后,原宅基地的处置严格按照用地申请人签署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执行;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层次、界址、用途和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住房,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到位。

     

    附件:国宝乡2024年第4批次村民住宅建房用地审批情况表

     

     

    德化县国宝乡人民政府 

    2024122

     

    国宝乡党建办公室                2024122日印

     

    附件1

    序号

    户主

    人口

    拟建面积

    拟建层数

    备注

    合计

    耕地

    其他农用地

    旧宅基地

    1

    内坂村

    刘晋源

    2

    80

    0

    80

    0

    3

    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

    厚德村

    郑文衍

    9

    150

    0

    0

    150

    3

    翻建

    郑文魁

    3

    厚德村

    郑文杰

    7

    203

    0

    0

    203

    3

    翻建

    郑玉荔

    4

    上洋村

    童文惯

    8

    458

    0

    177

    281

    3

    需办理林地及农用地转用手续

    童建胜

    童双财

    童文伏

    5

    上洋村

    叶红荔

    6

    160

    0

    160

    0

    3

    需办理林地及农用地转用手续

    6

    格头村

    连培城

    7

    220

    0

    0

    220

    3

    翻建

    连铭奖

    合计

    1271

    0

    417

    85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