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9-0100-2023-00072
    • 备注/文号:国政〔2023〕42号
    • 发布机构:国宝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30
    国宝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供格头村连瑞业等1宗2户村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09-10 10:52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解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格头连瑞业1宗2户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总用地面积200平方米(其中旧宅基地0平方米,林地200平方米),林地部分需待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及其他手续后再按照个人建房报批,各宗村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报批手续。

     

    附件:国宝乡2023年村民建房用地情况表

     

    德化县国宝乡人民政府

    2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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