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9-0100-2023-00072
- 备注/文号:国政〔2023〕42号
- 发布机构:国宝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30
国宝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供格头村连瑞业等1宗2户村民建房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3-09-10 10:52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解决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格头村连瑞业等1宗2户村民建房用地申请,总用地面积200平方米(其中旧宅基地0平方米,林地200平方米),林地部分需待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及其他手续后再按照个人建房报批,各宗村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报批手续。
附件:国宝乡2023年村民建房用地情况表
德化县国宝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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