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2-0100-2017-000003
- 备注/文号:铭政〔2016〕13号
- 发布机构:大铭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德化县大铭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由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德化县大铭乡党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23669019;传真:0595-23669546。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
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
2016年,我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有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深入实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档案公开制度、政府信息查询申请等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对公开的主体、内容和范围、程序和时限、权利和义务、监督办法和责任制等方面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准确把握“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不断更新完善乡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个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不仅是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也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的需要。我乡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公开各类信息,确保群众能及时知晓政府的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27条,历年累计已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含2016 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未收到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收费及减免金额均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完善和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乡在做好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将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6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数为27条。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7 |
12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7 |
12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 举报数 |
件 |
0 |
0 |
大铭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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