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0-0100-2024-00020
    • 备注/文号:德赤政〔2024〕94号
    • 发布机构:赤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4
    赤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4年12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孤儿养育金及高龄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4-12-04 13:15
      

     

     

     

     

     

    德赤政〔202494

     

    赤水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412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孤儿

    养育金及高龄补贴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推动我镇社会救助改革工作,承接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确保202412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孤儿养育金和高龄补贴及时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城市、农村低保标准815/月·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之和,基本生活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10601589/月·人,照料护理标准分六档:全自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181272/月·人,半护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453679/月·人,全护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9051358/月·人;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1792/月·人。

    (二)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100/人·月,从低保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二、保障对象

    根据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审核审批情况,确定202412,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236349人,其中低保对象168281人,特困人员6868人。

    三、拨付金额

    202412的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及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29.4069万元,其中:

    (一)城乡低保金。城乡低保对象共168281人,月需保障金17.2097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二)特困供养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共6868人,月需供养金9.129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2)。

    (三)高龄补贴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共11人,月需发放高龄补贴0.11万元。(发放对象详见附件3)。

    (四)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共21共需发放2.9582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4)。

    (五)全镇本月应发放金额29.4069万元(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要按照《德化县城乡低保 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协助镇民政办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办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进出有序。

    (二)各村(居)要熟悉并遵循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出现“人情保、群体保、错保、漏保”现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假公济私、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村(居)要严格按照一户(人)一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及更新工作,对于在“动态管理”中新增、调整的要及时新增、补充和整理档案资料,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切实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1. 202412赤水镇城乡低保金发放名单

    2. 202412赤水镇特困人员供养补助金发放名单

    3. 202412赤水镇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

    4. 202412份赤水镇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名单

    5202412赤水镇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

     

     

      赤水镇人民政府

       2024123

    抄送:县民政局、财政局。

    赤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1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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