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1500-2020-00035
    • 备注/文号:德政〔2020〕3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2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凤凰山绿道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22 15:37

     

    浔中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德化县凤凰山绿道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德化县凤凰山绿道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实施“大城关”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基础建设,提升宜居宜业城市品位,确保做好德化县凤凰山绿道项目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及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依法维护被征收单位、个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做好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本着“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和谐稳定”的原则,确保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

    (三)土地征收工作实行“三公开,两监督”

    1.三公开

    (1)土地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公开;

    (2)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公开;

    (3)被征收各种附属物和土地情况公开。

    2.两监督

    (1)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接受被征收人监督

    (四)土地征收的主体及范围

    1.土地征收单位为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

    2.土地征收实施单位为德化县浔中镇人民政府。

    3.征收范围:东至文庙,西至唐寨山公园唐寨绿道,南至世科大樟树,北至陶瓷博物馆,具体详见德化县凤凰山绿道项目土地征收红线图。

    (五)被征收土地权属界线的认定原则

    1.被征收林地权属界线依照各村有关权属依据进行认定。

    2.被征收田地权属依照田地确权有关权属依据进行认定。

    (六)被征收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根据测绘机构按国家现行测量范围实测地形图及项目四至计算面积。

    (七)土地征收补偿方式

    1.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对被征收单位或个人进行货币补偿。

    2.征收涉及军事设施、文物古迹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安置。

    二、土地征收补偿办法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园地、林地等土地,补偿标准按《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德化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德政〔2017〕64号文)规定执行,另加上青苗、林木青苗补偿费1000元/亩,果园整畦费1500元/亩。

    (二)征收临时搭盖、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一律按货币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1。

    (三)其他地上物补偿

    1.征收果树及名贵树种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2.饮水设施:

    (1)简易水井500元/个;砖砌粉刷或石砌水井200元/m³。

    (2)蓄水池:200元/m³;不足1 m³按1 m³计算。

    (3)“人饮工程”补偿标准详见附件4。

    3.坟墓:

    (1)坟墓迁移必须迁往浔中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坟墓集中区进行安置;

    (2)水泥、灰石墓按座补偿:3000元/座;

    (3)土墓按座补偿:1500元/座;

    (4)尸骨罐按个补偿:300元/个;

    (5)无主坟墓按座补偿:500元/座。

    三、在征迁中遇到本方案未明确的事项,由本项目征迁组按个案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由所在乡镇、村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实施。

    (二)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被征收单位和个人进行抢修、抢建、扩建、改建地面附着物以及抢种林木、果树等的多年生植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故意扰乱征收工作秩序,煽动闹事,损坏和哄抢财物,妨碍征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由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

    (三)本实施方案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1.附属物等项目补偿标准

    2.果树补偿标准

    3.名贵树种补偿标准

    4.“人饮工程”补偿标准

     

     

     

     

     

     

     

     

     

    附件1

     

    附属物等项目补偿标准

    项目

    计算单位

    单价(元)

    说明

    树木

    80

    一般树木高5米以上

    50

    一般树木高2-5米

    毛竹

    10

    绿竹

    40

    围墙

    m3

    250

    石体

    300

    砖体

    150

    土体

    200

    土石混

    m

    500

    厕所

    m2

    80-300

    土木200元/m2、砖木250元/m2、砖混300元/m2、

    水泥瓦100元/m2、油毡80元/m2(均指室外厕所)

    鱼池

    1500

    牛(猪)舍

    200-300

    土木200元/㎡、砖木250元/㎡、砖混300元/㎡

    煤、柴间及其它构筑物、搭盖等

    m2

    300

    混凝土结构

    250

    砖木结构

    200

    主架机砖(空心砖),屋面铁皮

    150

    主架机砖(空心砖)屋面为油毛毡(木棉瓦)

    100

    主架竹(木),屋面为油毛毡(木棉瓦)

    风楼

    m2

    100-300

    砖木250元/m2、砖混300元/m2、土木200元/m2

    油毡100元/m2、水泥瓦150元/m2

    阁楼

    屋面梯间

    庭埕

    m2

    40-80

    庭埕是指围墙内的埕地,即土埕40元/m2、砖埕60元/m2、水泥埕、石埕80元/m2

    花坛

    m2

    200-300

    水泥砂浆抹面200元/m2、贴瓷砖300元/m2

    空调移机

    150

    电话移机

    158

    包括宽带迁移费

    有线电视

    100

    供电电表

    80

    自来水表

    100

    窑炉

    m3

    1000

    搅土池

    m3

    200

     

     

     

     

     

     

     

     

     

     

     

     

     

     

    附件2

     

    果树补偿标准

    果茶品种

    补偿标准

    盛产

    初产

    未产

    苗木

    板栗、梨

    500元/棵

    200元/棵

    50元/棵

    10元/棵

    200元/棵

    100元/棵

    50元/棵

    10元/棵

    桃、李

    300元/棵

    200元/棵

    100元/棵

    10元/棵

    柑桔类

    400元/棵

    250元/棵

    50元/棵

    10元/棵

    枇杷、酸梅、杨梅、葡萄等杂果类

    100元/棵

    50元/棵

    30元/棵

    10元/棵

    铁观音

    12000元/亩

    7000元/亩

    5000元/亩

    0.30元/棵

    佛手

    10000元/亩

    6000元/亩

    4500元/亩

    0.25元/棵

    毛蟹等

    8000元/亩

    5000元/亩

    4000元/亩

    0.20元/棵

    普通

    200元/株

    100元/株

    40元/株

    10元/株

    大油茶

    250元/株

    150元/株

    50元/株

    10元/株

    油桐

    150元/株

    100元/株

    50元/株

    10元/株

    苗圃

    6000元/亩,只补偿移植费用

    注:1.此补偿标准包括挖穴、定植、管理等费用。

    2.盛产树指种植6年以上,管理水平较高,有较高经济产量。

    3.初产树指种植3年以上,管理水平一般,有部分经济产量。

    4.未产树指种植1-3年,管理水平一般、未投产。

    5.苗木指种植1年以内。

    6.成片果园定植规格每亩最高不得超过70株。

    7、成片油茶定植规格每亩最高不得超过110株。

     

     

     

    附件3

     

    名贵树种补偿标准

    单位:元

    名称

    单位

    补    偿    标    准

    桂花树

    300

    (胸径21cm以上)

    150

    (胸径11-20cm)

    30

    (胸径4-10cm)

    10

    茶花树

    500

    (地径13cm以上)

    250

    (地径7-12cm)

    100

    (地径3-6cm)

    10

    樱花树

    500

    (地径11cm以上)

    250

    (地径7-10cm)

    100

    (地径3-6cm)

    10

    罗汉松

    500

    (胸径21cm以上)

    300

    (胸径11-20cm)

    150

    (胸径4-10cm)

    10

    樟树

    1000

    (胸径31cm以上)

    500

    (胸径21-30cm)

    100

    (胸径10-20cm)

    10

    红豆杉

    2000

    (胸径31cm以上)

    700

    (胸径15-30cm)

    150

    (胸径5-14cm)

    20

    其它名贵树种

    500

    (胸径31cm以上)

    250

    (胸径15-30cm)

    100

    (胸径5-14cm)

    10

    备注:胸径大于40cm以上的另行研究。

     

    附件4

     

    “人饮工程”补偿标准

    镀锌钢管(元/米)

    塑料管(元/米)

    型号

    标准

    型号

    标准

    4分

    6.86

    4分

    5.3

    6分

    8.35

    6分

    5.7

    1寸

    11.5

    1寸

    7.2

    1.5寸

    14.36

    1.5寸

    11.6

    2寸

    22.1

    2寸

    16

    3寸

    36.8

    3寸

    26

    4寸

    33

    直径300

    80

    另加水管埋设工资:1.5元/m。

     

     

     

     

     

     

     

     

     

     

     

     

     

     

     

     

     

     

     

     

     

     

     

     

     

    县直有关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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