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0300-2019-00042
- 备注/文号:德政办〔2019〕5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德化县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德化县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现代生猪产业,提升我县生猪及其产品市场供应能力,根据上级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提产能、增效益、保安全、促生态、稳供给”的发展思路,以“养殖总量控制、最低保有量兜底、内供外调相结合,保持全县供需基本平衡”为目标,加快转变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构建产业结构优化、产品优质安全、产销平衡协调、资源节约降耗、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现代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保持现有8家规模生猪养殖场数量不变,加快我县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发展产业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推动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现代生猪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到2021年底,通过现有规模生猪养殖场增养补栏、异地重建等方式,实现全县生猪存栏9.5万头,年出栏达16.5万头以上。
各乡镇及生猪规模场分年度养殖发展目标详见附件1和附件2,肉品储备任务详见附件3。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
按照《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政〔2019〕164号)要求,合理调整辖区内养殖布局和规模,确保我县产能达到地产生猪最低保有量以上。实行养殖场卫生安全防护距离“双向”保障制度,对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户),支持在可养区内异地重建。
按照养殖量与土地、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求,统筹养殖用地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允许现有规模养殖场利用周边低丘缓坡、荒山荒坡、灌草丛地等未利用地和地力难以提升、低效闲置的土地规划扩建养殖场。鼓励支持到三明、龙岩、南平等主产区建设异地生猪生产基地,养殖量作为我县指标计算,并建立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引导屠宰加工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布局,推进养殖、屠宰产能配套。持续推进“育、引、繁、推”一体化,提高生猪良种繁育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泉州德化生态环境局
(二)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坚持良种良法配套、设施工艺结合、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逐步构建以规模养猪场为主体的生猪标准化生产体系。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改扩建的养猪场,简化程序、互不前置、加快审批;鼓励支持现有规模养猪场在环境承载能力允许情况下依法依规补栏增养、调增养殖规模;支持完成“一场一档”管理的现有养殖企业向乡镇政府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报备后开展危舍、旧舍翻(改)建或平舍改建成多楼层猪舍。
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引导养猪场采用节水、节料、节能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智能监控系统等现代化装备,提高养殖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全面推行生猪养殖按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生猪出栏率。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商务局,泉州德化生态环境局
(三)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要求,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不排水域”为主线,推进生猪清洁养殖、生态养殖。
积极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促生长抗菌药物退出计划,推广高效低蛋白、低磷饲料和生物发酵饲料。巩固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建设成果,利用畜禽粪便、秸秆通过堆肥、发酵等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持续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坚决纠正将施肥行为当排污的错误做法,打通有机肥还田通道,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泉州德化生态环境局
(四)持续抓好生猪疫病防控
围绕“人、车、猪、肉、料”等重点环节,完善养猪场动物防疫设施条件,落实各项动物防疫制度,切实做到封闭式饲养管理,提高动物防疫水平。加快县域或区域性餐厨垃圾处理厂或预处理站建设。强化生猪规模场等重点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鼓励和补助生猪养殖相对集中区域建设车辆洗消中心,提高重点场生物安全保护水平。
以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猪病防控为重点,督促养猪场切实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按照《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要求,指导规模养殖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恢复生产。加强生猪规模场疫病净化,鼓励具有较好天然屏障条件和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企业建设特定疫病无疫区和无疫小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县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五)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生猪屠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鼓励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提高生猪产品加工储藏能力。积极推进养殖、屠宰、分割、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加快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运猪”向“运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冷鲜肉供应转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泉州德化生态环境局
(六)加快推进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与我县生产销售规模相适应、上下游衔接的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做到县有猪肉储备专库、屠宰厂(场)和肉品分割厂有预冷场所和冷库、零售网点有冷柜,猪肉全程冷链运输、储存,切实保证猪肉有序流通和质量安全。
支持储运猪肉第三方冷链物流仓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鼓励生猪产品主销区建设标准化流通型冷冻库、布局低温分割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配送设施和冷鲜肉配送点,提高终端配送能力。对畜禽屠宰分割加工、冷链物流和肉品零售企业建设冷链设施,配置冷藏运输车、预冷装备和冷柜等冷链设备,以及冻肉储备,县直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好相关补助政策,冷链物流企业实行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以降低物流成本。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七)加强猪肉市场供应调控
加强“菜篮子”骨干基地建设,多渠道组织生猪及其产品货源,保障猪肉市场日常供应。支持引导销售企业在生猪价格相对平衡的“窗口期”,进一步扩大存储规模,提升后期市场价格调控能力。落实生猪活体存储和冻猪肉存储,有序轮换出场(库),适时启动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合理调度投放时机、节奏和力度,着力保障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猪肉供应。充分利用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及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加强猪肉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监管,确保猪肉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有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三年行动”作为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形成部门相互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商务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金融办等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德化县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在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3号)精神,简化生猪养殖用地用林审批手续,生猪养殖设施用地由养猪场(户)与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按规定备案。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养殖规模确定,附属设施用地取消现行上限15亩的规定,保障有机肥生产、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规模养猪场流动资金贷款2%贴息补助范围扩大至年出栏2000-5000头的规模养猪场;积极向省、市级财政申请对规范建设的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规范化非洲猪瘟PCR检测实验室、投保高风险扑杀保险的生猪养殖、屠宰企业给予补助,以降低养殖风险。将规模养猪场生产性贷款纳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范围,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主流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宣传力度,宣传阐释“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和总结生猪稳产保供稳价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引导广大养殖场业主提振养殖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开展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顺利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核。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全县工作动态;对及时高效完成生猪生产、储备保障任务的,在相关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表彰;对在“三年行动”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进行批评、通报和约谈。
附件:1.2019-2021年各乡镇生猪养殖散养目标数
2.2019-2021年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目标数
3.2019-2021年德化县生猪、冻肉储备任务表
附件1
2019-2021年各乡镇生猪养殖(散养户)目标数
单位:头
乡镇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计划新(扩)建生猪规模场(个) |
|||
年末存栏数 |
全年出栏数 |
年末存栏数 |
全年出栏数 |
年末存栏数 |
全年出栏数 |
||
龙浔 |
5850 |
9360 |
3700 |
5698 |
3638 |
4729 |
|
浔中 |
5139 |
8222 |
3250 |
5005 |
3195 |
4154 |
|
三班 |
8438 |
13501 |
5337 |
8219 |
5247 |
6821 |
|
盖德 |
6676 |
10682 |
4222 |
6503 |
4151 |
5396 |
|
龙门滩 |
3072 |
4916 |
1943 |
2993 |
1910 |
2484 |
|
雷峰 |
3356 |
5369 |
2122 |
3268 |
2086 |
2712 |
2 |
南埕 |
1895 |
3033 |
1199 |
1846 |
1179 |
1532 |
|
水口 |
2525 |
4040 |
1597 |
2459 |
1570 |
2041 |
|
国宝 |
1121 |
1793 |
709 |
1092 |
697 |
906 |
|
赤水 |
1123 |
1797 |
710 |
1094 |
698 |
908 |
1 |
上涌 |
2242 |
3587 |
1418 |
2183 |
1394 |
1812 |
|
美湖 |
3292 |
5268 |
2082 |
3207 |
2047 |
2661 |
|
春美 |
2209 |
3534 |
1397 |
2152 |
1374 |
1786 |
1 |
大铭 |
103 |
165 |
65 |
100 |
64 |
83 |
|
葛坑 |
2813 |
4500 |
1779 |
2740 |
1749 |
2274 |
|
桂阳 |
3112 |
4980 |
1968 |
3031 |
1935 |
2516 |
|
汤头 |
1135 |
1816 |
718 |
1105 |
706 |
917 |
|
杨梅 |
1502 |
2404 |
950 |
1463 |
934 |
1214 |
|
全县合计 |
55603 |
88965 |
35168 |
54158 |
34574 |
44946 |
附件2
2019-2021年各生猪规模养殖场目标数
单位:头
生猪规模场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年末存 栏数 |
全年出 栏数 |
年末存 栏数 |
全年出 栏数 |
年末存 栏数 |
全年出 栏数 |
|
泉州雄益养殖有限公司 |
9000 |
18000 |
12500 |
26000 |
18000 |
36000 |
永得利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8000 |
6000 |
12000 |
6000 |
12000 |
顺达生态畜牧有限公司 |
6500 |
12000 |
15000 |
30000 |
15000 |
30000 |
春美林盛综合开发农场 |
7500 |
15000 |
15000 |
30000 |
15000 |
30000 |
雷峰洋坑永隆养猪场 |
2000 |
4000 |
2000 |
4000 |
2000 |
4000 |
德化县永盛畜牧有限公司 |
2430 |
5000 |
2430 |
5000 |
2430 |
5000 |
德化县福林养殖有限公司 |
2006 |
4000 |
2006 |
4000 |
2006 |
4000 |
全县合计 |
34436 |
66000 |
54936 |
111000 |
60436 |
121000 |
附件3
2019-2021年德化县生猪、冻肉储备任务表
单位:吨、万头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备注 |
|||||
活体 储备 |
冻肉 储备 |
活体 储备 |
冻肉 储备 |
活体 储备 |
冻肉 储备 |
最低保有量(出栏) |
出栏控制指标 |
|
市下达任务 |
0 |
60 |
0 |
60 |
0 |
50 |
3.26 |
28 |
县合计 |
0.322 |
60 |
0.322 |
60 |
0.322 |
50 |
3.26 |
28 |
注:最低保有量(出栏数):指辖区内常住人口数(人)×0.45头/人·年×25%(3个月需求量);养猪场个数以出栏1万关规模猪场计。
县直有关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德化生态环境局。 |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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