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0300-2019-00031
    • 备注/文号:德政办〔2019〕3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持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助推全城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04-10 15: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关于扶持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助推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关于扶持打造特色精品民宿

    助推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民居、民风、民俗等乡村特色资源,引导做大做强民宿产业,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民宿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特色镇村打造、环境治理等工作相结合起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社会资源、个人闲置资源利用效率,有序推进民宿新业态发展,展现自然之美、人文韵味,实现民宿产业提档升级,完善德化旅游接待产品体系。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引导打造5-10个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发展规范的精品主题民宿(含金宿级、银宿级民宿,下同。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形成富有德化地方特色的民宿样版。力争到2023年,培育打造3-5个精品民宿组团,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齐全的民宿业态体系,为做大做强德化旅游产业提供有效保障。

    (三)发展战略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升级的产业转型战略,力争成为福建民宿产业转型升级的样板区域;实施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产业组织战略,创建和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实施项目带动、企业支撑的产业运作战略,培植和打造民宿精品、名品、绝品;实施主题突出、形象鲜明的产品宣传营销战略,提高民宿产品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把德化民宿打造成为魅力独具的省内外知名品牌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产业布局,强化民宿组团

    鼓励国宝(佛岭、国宝)、赤水(铭爱、东里、戴云)、南埕(大南埕、湖内)、水口(梨坑、湖坂、村场、榜上)、上涌(曾坂、西溪)、杨梅(丁荣、云溪)、雷峰(潘祠、蕉溪)、盖德(有济)、龙浔(英山)、三班(蔡径)、浔中(石鼓、祖厝、仙境)等民宿资源丰富、具有交通和景区周边优势的镇村积极引导打造不同主题的精品民宿,并最终实现组团发展。对经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成的认定小组认定,每个组团在直径5公里范围内精品民宿达8家以上的,优先推荐成为乡村旅游示范村,优先推荐参评省、市旅游特色村、传统古村落、乡村振兴示范村等。

    (二)做好主题定位,强化特色发展

    按照精品、名品、绝品的思路,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民宿。鼓励不同的民宿组团,形成不同风格特色的民宿组团产品。鼓励同一民宿组团内规划设计不同主题的精品民宿,避免产品雷同导致吸引力不足,甚至同类产品恶性竞争现象的发生。

    如有的组团强化以颜色为主题特色:以红色为主的红酒酿制文化主题民宿、以白色为主的陶瓷文化主题民宿、以绿色为主的森林童话主题民宿、以蓝色为主题的温泉主题民宿;有的组团强化以民俗文化体验为主题特色:婚房主题民宿、农耕主题民宿、银杏主题民宿、竹韵主题民宿等。

    主题精品民宿建设完成后,经德化民宿产业认定小组验收认定列入示范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单个主题金宿级民宿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单个主题银宿级民宿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三)做好全程辅导,强化匠心体验

    充分发挥德化民宿产业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强化专家指导组对民宿建设进行全程指导。

    鼓励各精品主题民宿在产品打造前均做好民宿规划设计工作,包括庭院周边环境、庭院各角落、餐厅、休闲厅、休息区、康乐设施、客房、灯光等各个环节。精品民宿规划设计文本在建设前均需由德化民宿产业专家指导组审核批准,并报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全程接受德化民宿产业专家指导组的指导,民宿建设完成后获得德化民宿产业专家指导组的验收,并获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否则不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民宿优惠、奖励政策。

    经德化民宿产业认定小组验收认定列入示范项目的民宿,规划设计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经审核批准的,一次性给予20%的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

    (四)做好品牌打造,强化市场引力

    1.积极鼓励知名品牌民宿品牌落地德化,对于全国知名品牌民宿经营者在德化打造连锁民宿的,经德化民宿产业认定小组验收认定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补助,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补助。

    2.根据携程等OTA在线旅行商销售平台上一年度的销售记录证明,经德化民宿产业认定小组认定,年间平均入住达100晚,零售价每间每晚淡旺季均价500元以上的高端民宿,年住宿营业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年间平均入住达100晚,零售价每间每晚淡旺季均价280元以上的中高端民宿,年住宿营业额达3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每家民宿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3.鼓励精品民宿经营者,积极邀请名人、明星、网红等参与民宿宣传、体验活动,扩大民宿品牌影响力。对经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活动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10%的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注:本部分(指“工作任务”部分)同一民宿主体项目所获补助累计不超过40万元,且不超过其总投资额的30%。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

    由县旅发委办公室牵头成立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宿产业发展的培育、协调、指导工作。邀请民宿策划方面的人才,组建德化民宿产业专家指导组,负责对全县主题精品民宿的指导。由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共同组成德化县民宿产业开发认定验收小组,负责对全县民宿规划的审核、民宿建设完成的验收认定。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协调,会同各部门,统筹各级资金,视成效,兑付扶持资金。

    (二)引导多元投资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德化精品民宿的投资,引导所在地镇、村、居民以资源或实物、资金等不同形式参与民宿股份合作。

    (三)强化氛围营造

    鼓励各个主题精品民宿做好环境提升工作,努力营造与主题相适应的民宿周边环境。对被认定达民宿组团规模的,对民宿组团内的道路、标识标牌、美化绿化等建设给予相应的政策、资金倾斜。

    (四)部门各司其职

    精品民宿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政府为精品民宿申报受理和日常工作牵头管理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民宿的扶持指导与监管。

    本实施意见试行期二年(2019-2020年),最终解释权归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德化县精品民宿评选管理意见(试行)

    3.德化县精品民宿评分细则(试行)

    4.德化县精品民宿申报表(试行)

     

     

     

     

     

     

     

     

     

     

     

     

     

     

     

     

    附件1

     

    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秋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永生 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刘元春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荣枢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成洪  县农业农村局区划办主任

    林亮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春晓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颜鸿业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苏进育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昌寿  县城管局考评中心主任

    许剑强  龙浔镇党委秘书

    郑惠顺  浔中镇主任科员

    陈为仙  盖德镇副主任科员

    陈金玺  三班镇人大主席

    郑声超  龙门滩镇宣传委员

    郭仙仙  雷峰镇党委副书记

    周玉来  南埕镇党委副书记

    黄兴源  水口镇党委副书记

    李文新  国宝乡组织委员

    郑进碧  赤水镇主任科员

    郭启建  美湖镇人大主席

    苏万森  大铭乡组织委员

    邱宏伟  春美乡宣传委员

    缪宇竞  上涌镇副镇长

    吴衍鸿  汤头乡组织委员

    林国助  葛坑镇人武部部长

    陈永生  桂阳乡党委副书记

    曾华峰  杨梅乡党委副书记

    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徐永生同志兼任。

     

     

     

     

     

     

     

     

     

     

    附件2

     

    德化县精品民宿评选管理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鼓励发展精品民宿,规范精品民宿经营行为,全面提高精品民宿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精品民宿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7),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所称的精品民宿是指在县域范围内,经营者利用农村房屋和院落,结合地域性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人文风情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以慢生活、家服务、趣体验为特色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住宿、娱乐、餐饮、购物等旅游服务,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经德化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评定的民宿经营户。

    第三条 精品民宿星级质量等级分为二个等级,金宿级、银缩级。等级超高表示接待设施与服务品质越高。

    第四条 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精品民宿评选委员会,负责全县精品民宿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评委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具体负责精品民宿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经精品民宿评选委员会评定后,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精品民宿评选按照《德化县精品民宿评分细则(试行)》进行评分。满分1000分,其中:经营要求(必备条件)130分,接待服务设施490分,服务质量要求275分,服务项目80分,荣誉称号25分。金宿级民宿应达到850分以上;银宿级民宿应达到750分以上。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七条 精品民宿评选采取申报制,由经营户填报《德化县精品民宿评选申请表》,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向县精品民宿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 县精品民宿评选委员会随时接收业主申请并登记,根据申报情况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评选,并命名表彰精品民宿。

    第四章 激励机制

    第九条 精品民宿经评审后,县精品民宿评选委员会发文命名公布,颁发德化县金宿(银宿)精品民宿评选标志牌,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县文旅局对评选的精品民宿优先宣传促销,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宣传品对外宣传,扩大精品民宿影响,提高精品民宿知名度,促进精品民宿旅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精品民宿业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宿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精品民宿管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政府为精品民宿申报受理和日常工作牵头管理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民宿的扶持与管理。

    第十三条 精品民宿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审制度,精品民宿命名“银宿级”满一年,业主认为经营管理及服务水平或硬件设施有明显改善者,可申请“金宿级”评定。

    第十四条 精品民宿在经营过程中有消费者投诉,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期整改或降低及取消荣誉称号处理。

    第十五条 精品民宿在经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由县精品民宿评选委员会直接收回标志牌;违法违规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凡是被降低或取消级别的精品民宿,自降低或取消星级之日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报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意见由县民宿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

     

    德化精品民宿等级划分评定细则表

     

    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类  别

    项目

    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一、基本内容与要求

    433

       

    1.1

    (一)整体环境

    172

       

    1.1.1

    民宿经营场地应该符合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旅游总体规划,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15

       

    1.1.2

    经营场地应征得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同意

    15

       

    1.1.3

    经营应取得相应的证照,满足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相关要求

    15

       

    1.1.4

    周围应有较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或有多处方便体验的地方风物,具有浓郁的当地风情

    8

       

    1.1.5

    建筑物修缮完好,结构坚固,特色鲜明,风格突出、内外协调

    10

       

    1.1.6

    庭院绿化面积比例较高,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

    10

       

    1.1.7

    庭院干净、卫生、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

    8

       

    1.1.8

    设置交通工具停放场地,且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12

       

    1.1.9

    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

    8

       

    1.1.10

    主、客区宜箱柜独立,功能划分合理,空间效果良好

    7

       

    1.1.11

    水体清澈透明,水质优良,且上下水条件齐备通畅

    10

       

    1.1.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8

       

    1.1.13

    提供宾客休闲、交流的公共区域,布局合理

    10

       

    1.1.14

    应有适应所在地区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12

       

    1.1.15

    公共卫生间应位置合理,方便使用

    6

       

    1.1.16

    字号牌匾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与所在地民俗、文化、风情融为一体,与所在地环境相协调

    10

       

    1.1.17

    提供无线网络,方便使用

    8

       

    1.2

    (二)安全方便

    182

       

    1.2.1

    房屋建筑结构坚固,应通过JGJ125房屋安全性鉴定

    15

       

    序号

    类  别

    项目

    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1.2.2

    所有接待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并远离地质灾害或低洼河边等危险的地方

    10

       

    1.2.3

    建立健全各类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8

       

    1.2.4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要求;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管理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符合相关法规

    10

       

    1.2.5

    经营服务场所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防滑处理

    10

       

    1.2.6

    服务人员有安全意识,服务程序、规范有安全内容

    10

       

    1.2.7

    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且措施安全、有效;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并有维保记录

    12

       

    1.2.8

    接待家庭成员无传染性疾病,服务人员有健康证

    8

       

    1.2.9

    民宿内照明充足,方便客人夜间活动

    7

       

    1.2.10

    有安全、有效的防蟑螂、老鼠、蚊子、苍蝇等的措施

    8

       

    1.2.11

    购置的各种食品、饮品、辅料、调料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

    12

       

    1.2.12

    农家自制、当地自产的土特产品必须安全、卫生、环保

    10

       

    1.2.13

    有方便游客使用的贵重物品保险箱(柜)

    6

       

    1.2.14

    向游客公布旅游、公安、医疗等部门的投诉或求助电话

    8

       

    1.2.15

    生活用水(暴扣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应符合GB5749要求

    10

       

    1.2.16

    开业以来或者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10

       

    1.2.17

    应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设备

    10

       

    1.2.18

    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或者用品

    8

       

    1.2.19

    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10

       

    1.3

    (三)绿色环保

    79

       

    1.3.1

    旅游民宿的生产经营符合当地规划和环保要求,能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8

       

    1.3.2

    卫生条件应符合GB16153、GB14934、GB9663、GB/T17217要求

    10

       

    1.3.3

    有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10

       

    1.3.4

    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清洁用品和塑料制品

    8

       

    序号

    类  别

    项目

    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1.3.5

    生活垃圾能收集处理

    10

       

    1.3.6

    不以国家野生保护动、植物为食品原料

    10

       

    1.3.7

    采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15

       

    1.3.8

    远离噪声污染大的地方

    8

       

    二、住宿要求

    209

       

    2.1

    客房的装修装饰及主要设施配备应体现当地特色,符合基本服务要求,整体效果好

    10

       

    2.2

    客房面积不少于8㎡

    15

       

    2.3

    客房内配有应急照明设备

    6

       

    2.4

    客房内有方便客人使用的电源插座 ,且位置合理

    8

       

    2.5

    客房的门、窗等有相应的防盗设施

    8

       

    2.6

    客房内应有规范的紧急疏散提示(标志)及防火、防盗说明

    10

       

    2.7

    客房内应配备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并具有一定风格

    13

       

    2.8

    客房应有遮光和隔音措施,照明条件好

    12

       

    2.9

    客房灯光有一定的舒适度,有夜灯、阅读灯等

    8

       

    2.10

    客房均应配有彩色电视机,收看节目频道数量不少于5个

    7

       

    2.11

    客房内配有空调设施

    10

       

    2.12

    有单独的、水冲式的客用卫生间 ,干湿分离

    7

       

    2.13

    卫生间通风良好,无异味 、无积水、无污渍

    8

       

    2.14

    卫生间内有洗脸盆、座式或蹲式厕位、淋浴设备

    8

       

    2.15

    卫生间配有安全、有效的防滑设施

    7

       

    2.16

    卫生间配备拖鞋、洗发水、口杯、卫生纸、洗衣粉或香皂等日用品

    10

       

    2.17

    卫生间24小时冷水供应,热水供应能满足游客要求

    10

       

    2.18

    设置清洗消毒间

    12

       

    2.19

    客房和卫生间每日整理一次,保持其卫生、整洁,记录规范

    8

       

    2.20

    床单、枕套、被套、毛巾等卧具最低达到一客一换的要求

    8

       

    2.21

    客房床铺安全、完好,棉絮、床垫等需用合格品 ,布草应符合GB/T22800标准规定,可提供两种以上规格的枕头

    10

       

    2.22

    床上用品需用合格产品,且花色一致,完好无损

    8

       

    序号

    类  别

    项目

    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2.23

    客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6

       

    三、餐饮要求

    137

       

    3.1

    厨房布局整体合理,并与牲畜饮食设施隔离

    12

       

    3.2

    厨房内有换气扇等通风排烟设施

    8

       

    3.3

    厨房内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10

       

    3.4

    临近灶台的墙面应满贴瓷砖或其它易擦洗的墙面装饰材料

    8

       

    4.5

    有冰箱,食品贮存生熟分开

    12

       

    4.6

    有专门对客服务的灶台及炊具

    10

       

    3.7

    有专用的碗、筷等餐具消毒设备

    12

       

    3.8

    厨房及餐厅应有较好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10

       

    3.9

    食品原料时令新鲜、安全无毒

    12

       

    3.10

    不向游客推荐和提供稀奇古怪、来历不明的食品

    8

       

    3.11

    能提供当地特色菜肴

    10

       

    3.12

    能提供当地特色早点

    10

       

    3.13

    能提供自制的地方小吃或茶点

    15

       

    四、综合(特色)项目要求

    143

       

    4.1

    (一)综合项目

    79

       

    4.1.1

    旅游民宿所在地距离最近景区不超过15公里

    8

       

    4.1.2

    能提供交通、游览、购物等信息咨询服务

    7

       

    4.1.3

    有国内、国际长途直拨电话

    10

       

    4.1.4

    有方便客人洗、晾衣物的设施及场所

    7

       

    4.1.5

    有客人专用的洗衣机、电熨斗等设备,或为游客提供洗衣服务

    10

       

    4.1.6

    能应客人要求提供导游及讲解服务

    15

       

    4.1.7

    能为游客提供租车、停车等服务

    10

       

    4.1.8

    旅游民宿所在的村或景区(点)有相应的医务点(所、院),能应游客需要及时出诊

    12

       

    4.2

    (二)特色项目

    64

       

    4.2.1

    农事体验:游客参与性的农事活动参考项目主要包括:插秧、除草、收割、舂米、推磨、施肥、育苗、栽培、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放牧、采摘、挑水、劈柴,摸螺、挖笋等。评分时每项为4分,直到得满16分为止

    16

       

    序号

    类  别

    项目

    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4.2.2

    民俗活动:游客参与性的民俗文化活动的参考项目主要包括:陶瓷体验、剪纸、灯会、婚嫁迎娶、地方戏、民间乐器、节庆礼仪、农民画、酿酒、打年糕、做豆腐、腌制小菜、做茶点、野炊等。评分时每项为4分,直到得满16分为止

    16

       

    4.2.3

    特色性:下列8个选择项目中,每项给4分,直到得满32分为止

    32

       

    1.拥有以当地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内容;

    4

       

    2.旅游民宿的设计、装修极具地方特色或具有独特风格;

    4

       

    3.以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为依托,在绿色环保方面极有特色的民宿;

    4

       

    4.有特殊疗养、休闲功能的民宿;

    4

       

    5.建筑物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民宿经营与景观建设巧妙、完美结合;

    4

       

    6.民宿自产的菜肴、饮料、民间小吃、工艺品独具特色;

    4

       

    7.有规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各种标志用的图形文字有双语对照;

    4

       

    8. 餐具、洗漱用品、床上用品等用具富有创意;

    4

       

    五、服务质量要求

    78

       

    5.1

    依法经营,明码标价,诚实守信,礼貌待客

    8

       

    5.2

    服务人员服装统一、整洁、有特色

    8

       

    5.3

    服务人员能用普通话与游客交流和服务

    8

       

    5.4

    服务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8

       

    5.5

    全天有人在岗,适时、适度提供对客服务,不能缺人、断岗

    10

       

    5.6

    能提供线上预订、支付服务得8分,利用妇联网技术宣传、营销得8分

    16

       

    5.7

    注重品牌建设,并注册推广

    10

       

    5.8

    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和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

    10

       

    总  计

     

    1000

       

    备注:计分说明:1.总分1000分,其中:金宿不少于850分,银宿不少于750分。2.金宿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检查的最低分值不少于850分,二是特色项目4.2.3特色性的8个选择项目中不得少于5项。3.如果项目只有一档分数时,如不完全具备该项目要求,则酌情给分。

    附件4

    德化县精品民宿申报表(试行)

    民宿名称

     

    法人代表

     

    从业人员

    (人)

     

    民宿地址

     

    联系电话

     

    是否提供正餐

    是□否□

    房屋产权

    □自有  □租赁

    占地面积

     

    楼层

     

    房间数(间)

     

    床位数(床)

     

    餐位数(张)

     

    是否接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是  □否

    原因:

    间夜价

    (年平均)

     

    其他经营项目

     

    投资额

     

    营业收入

     

    缴纳税收

     

    申报民宿等级:    □金宿级民宿                  □银宿级民宿

    所在地乡镇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精品民宿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民宿经营者、乡镇人民政府、县精品民宿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县直有关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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