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5-00528
    • 备注/文号:德自然资告字〔2025〕19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4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德自然资告字〔2025〕19号)
    时间:2025-12-04 09:55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德自然资告字〔2025〕19号)

    德自然资告字202519号2025/12/4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2025-25

    宗地面积:

    53557.8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浔中镇凤洋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0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级别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53557.88

    十四等级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530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0225BA0094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306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备注: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宗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3日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3日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者等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
    其他未详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建省顶信拍卖有限公司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13506922719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
    银行账户13580101040033635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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