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5-00368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8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5[260]号
    时间:2025-08-18 15:5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德房预德化字第201501613

    潘丽敏余贞铁

    预告登记

    龙浔镇丁溪村坪埔瓷城大厦13308

    因保管不慎遗失,无法收回。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8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