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5-00223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5[155]号
    时间:2025-06-04 15:36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06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曾纪献(配偶:李琼连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屋面积

    土地/房屋用途

    备注

    1

    李琼连

    浔中镇浔北东路259号凤洋小区21A单元3301室;

    16.30 /107.02

    住宅/住宅

    原产权人曾纪献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曾广永      继承。

    2

    李琼连曾广永

    浔中镇浔北东路259号凤洋小区21A单元4401室(曾纪献占建筑面积75.59㎡);

    16.85/110.69

    住宅/住宅

    3

    曾广永

    浔中镇浔北东路259号凤洋小区21A单元5501室;

    16.30/107.02

    住宅/住宅

    4

    曾广永

    浔中镇浔北东路259号凤洋小区21A单元6601室(曾纪献占建筑面积75.59㎡)

    16.30/107.02

    住宅/住宅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60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