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5-00064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1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3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刘家源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
拟登记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屋面积 |
土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刘庆华 |
浔中镇西校场C幢501及1层部分 |
23.25 /159.85 |
住宅/住宅 |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