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4-00955
    • 备注/文号:德自然资告字〔2024〕1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德自然资告字〔2024〕15号)
    时间:2024-11-29 15:02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德自然资告字〔2024〕15号)

    德自然资告字〔2024〕15号    2024/11/29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宗地北侧靠近瓷都大道侧(首排)的建筑高度≤50米,南面的建筑高度≤70米。 该宗地可分割销售面积≤计容建筑面积的90%,其余计容建筑面积竞得人需整体自持,不可分割销售。自持部分与可分割销售部分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未同步不得办理销售许可证。 其他详见挂牌文件。

    宗地编号:

     G2024-24号

    宗地面积:

     38359.0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浔镇丁溪村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3.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70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级别

     

    商务金融用地

    38359.07

    十四等级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809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4407524BA0069|3507024BAQ023

     

     现状土地条件:

    土地现状:

       净地

    起始价:

     7618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2024年12月27日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14日  2024年12月27日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7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4-24号 号地块: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  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已建房屋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2881万元,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缴清已建房屋建筑物价值即人民币2881万元至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竞得人应提供给许厝片区安置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552平方米(含公摊),回购单价统一为人民币3800元/平方米(该单价为包干价),室内装修标准为毛坯房,主要设施设备参照许厝片区标准。若因建筑结构原因,建筑面积超过19552平方米的微量部分,其销售单价按交房时的市场价购买。安置非人防标准小汽车位19个,车位回购价为人民币12万元/个,购买款项在车位交付时一次性付清,安置单位另行购买车位按市场价优惠10%。由德化县许厝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向竞得人进行购买,竞得人应承担有关税、费等,并提供安置部分不动产销售发票。
        竞得人应将安置办公用房的楼栋集中布置在宗地南侧,具体位置竞得人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商请德化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德化县许厝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共同确定。安置办公用房和销售办公用房的楼栋原则上应分开设计,不设计既有安置办公用房又有销售办公用房的楼栋。若因户型设计原因,同一单元内既有安置办公用房又有销售办公用房的,竞得人应在德化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德化县许厝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确认安置位置、安置户数等后,方可进行销售办公用房的销售。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衔接,设计方案应经县城管执法局同意,施工图预算价不低于人民币120元/平方米(按总计容建筑面积计算),方可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由德化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审核。
        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完成安置办公用房建设并交付使用,逾期交付使用的,从逾期之日起,至交付之日,应按月支付给德化县许厝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逾期过渡费人民币13.69万元(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竞得人须在正式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屋的首次登记,并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和购买地下非人防小车位相关按揭手续。
        建筑设计方案应考虑空调外机的统一设置,保证立面效果的完整性,同时应设计建设夜景工程,设计方案应向县城管执法局备案,夜景照明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夜景照明的施工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实施管理和维护,夜景照明产生的费用由县城管执法局承担。
        设计方案、立面、平面布局应参照县文旅集团委托深圳市锦绣时代旅游策划顾问有限公司的概念性方案执行,并经德化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同意(安置部分设计方案需经德化县许厝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同意)。
        竞得人应在缴交土地出让金时向德化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提供1000万元的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可采用现金、保险保函(本县机构)、银行保函(本地银行)等形式,担保有效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后30日止。竞得人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
        德化县许厝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购买款的支付节点为项目施工至±0.000(地下室顶板)、主体形象整体进度达批建层数的50%、70%、主体封顶和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等四个节点,竞得人在节点分部验收通过后可提出回购款申请,回购款支付比例分别为总工程款的20%、40%、70%和95%,剩余回购款待安置项目决算后30日内给予结清。
        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临时围挡。
        该宗地交地后第5至第7个完整纳税年度累计亩均纳税总额未达到人民币15万元的,竞得人应将税收差额部分于次年3月前汇入德化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指定账户。
        其他详见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
        联系地址:德化县人民政府东侧文教楼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585628
        开户单位: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德化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化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化县支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德化支行
        银行账号:1408018019010007508,13580101040003182,9071110010010000027366,35001656607052501939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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