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4-00276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1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4 [129]号
    时间:2024-07-11 09:27

    因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已遗失,且该房屋已被征收并拆除,我中心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德房权证德化字第092530号,土地证:17353

    权利人:陈民合、陈民辉

    不动产权证类型: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坐落:丁墘村一层102、三层301、四层402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7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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