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1-0302-2024-00274
- 发布机构: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0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 孙建将、颜梅兰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
拟登记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屋面积 |
土地/房屋用途 |
备注 |
1 |
孙和彬孙建将 |
宝美花苑2#6-7层606-706室(颜梅兰占1/2) |
32.77/ 229.26 |
住宅/住宅 |
原产权人颜梅兰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孙和彬继承。 |
2 |
宝美花苑4#1层后店02 (颜梅兰占1/2) |
3.91/24.35 |
商业/商业 |
||
3 |
龙浔镇德新街A2幢801 |
19.49 /157.10 |
住宅/住宅 |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