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12-12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德建〔2024〕8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1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化县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17:40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德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德化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日   

      德化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

      管理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一)为做好德化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规范德化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管理,保证专家参与相关业务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专家库成员的资格认定、入库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活动。  

      (三)专家受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委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坚持科学、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在消防审验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 

      (四)县住建局负责专家库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专家库建设

      (五)专家库建设遵循广泛参加、择优入库、科学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  

      专家按以下行业或专业分类管理: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设备等。 

      (六)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现场检查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熟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的丰富工作经验; 

      4.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或者取得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 

      (七)专家入库程序。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县住建局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审核筛选,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入库。 

      (八)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县住建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专家库人员,不定期增补、解除专家资格。 

      三、专家选取与使用

      (九)县住建局开展下列活动,可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相关技术服务; 

      2.需要采取专家专项论证的技术问题和课题研究; 

      3.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4.委托或邀请参与的其他技术服务活动。 

      (十)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严格遵守。 

      2.合理原则。根据项目情况和工作需要,随机抽取相关专业

      的专家成员(同一事项确需多次邀请专家参与的,可仅在第一次随机抽取专家),原则上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专家抽取后应提前1-2天通知专家,若专家无法到岗,需提供无法到岗说明函件,并重新随机抽取专家。 

      3.回避原则。专家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本人或者所在单位与项目及其参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 

      (2)本人因违法违规从业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可能影响公正的其他情形。 

      (十一)专家权利  

      1.独立发表专家意见;  

      2.向县住建局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参加县住建局组织的业务学习交流,获取消防审验相关政策、文件、案例等;  

      4.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专家费用;  

      5.可自愿退出专家库。  

      (十二)专家义务 

      1.按时参加应邀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接受相关单位及个人对涉及消防有关问题的解答;已接受邀请的专家不得无故缺席,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  

      2.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国家政策,保证承担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工作客观、公正、公平; 

      3.应明确表明技术服务意见并签名确认,专家依法对其出具的意见或者结论负责; 

      4.不得泄露商业秘密或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得泄露专家个人意见,验收、论证等结果公布前不得违规向社会公开专家组意见或结论; 

      5.遵守回避规定,存在第十条第三款回避情形的,应当事前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6.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索取或收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得谋取其它利益,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7.参加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前应对照工作纪律要求进行自查,签署承诺书,加强自律; 

      8.协助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9.珍惜和维护德化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声誉。  

      四、专家库管理

      (十三)专家库实行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入库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主动告知。  

      (十四)专家库成员出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家,予以出库:  

      1.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以上被抽中不参加专家活动的;  

      2.弄虚作假骗取专家资格的;  

      3.故意隐瞒与项目利害关系的;  

      4.不遵守保密规定,向外界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6.身体状况不适宜从事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活动的;  

      7.本人提出退出专家库的;  

      8.其他符合退出专家库条件的。  

      (十五)专家出库程序:  

      1.核实。由县住建局核实相关情况。  

      2.告知。由县住建局核实拟出库专家名单后告知专家本人。  

      (十六)建立专家评价机制。专家使用单位对专家参与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作为后续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工作态度和勤勉状况;  

      3.履行职责的能力;  

      4.执行保密规定的情况等。  

      (十七)专家库成员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十九) 国家、省、市对消防审验技术专家及其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十)本规定由县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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